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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上午,有浙江杭州淳安县群众举报,有人在小溪边宰杀癞蛤蟆,森林公安赶赴现场后看到,48岁陈某已经宰杀了109只癞蛤蟆,还有5只活体被当即放生。
现在正逢春暖花开,也是冬眠后的蟾蜍交配繁育的季节。陈某本想抓一些野味做几顿丰盛的宴席犒劳亲朋好友。因此,2月14日下午,他手提蛇皮袋,在邻近的姜家镇浮林村村头的小水库里“奋战”数小时,抓到114只癞蛤蟆。2月18日上午,陈某安排了朋友在溪边进行宰杀,没想到遭到举报,惊动了警方,更没想到会涉嫌犯罪。
据当地警方介绍,当地居民喜欢吃“黄蛤”,这种黄蛤蟆只有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半山腰才有,只有每年正月打雷交配的时候出来几天。身上有黄色的小点和暗褐色的大点,因此欲称“黄皮蛤蟆”。而陈某喜欢吃这种蛤蟆,而且因为烹饪以后只吃腿,人数一多的时候,吃上百余只也是常事。
淳安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卢强军表示,下一步要结合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出台实施以及发生的典型案件印发通告、宣传单,走上街头广泛宣传,并通过多种渠道呼吁人们保护“三有动物”。此外,据介绍,这种蛤蟆体内有一种双槽蚴寄生虫,这种寄生虫不易被高温杀死,如果人吃了肉后,双槽蚴就会在人的腹部、手腕腿肚等部位的皮下组织内寄生,还会在人的眼睛、肾脏周围等处寄生。寄生下来的双槽蚴会使周围的人体细胞组织产生一种粘液,面部出现浮肿,严重的产生脓肿。如果双槽蚴一旦侵入人的眼球里,还会引起各种炎症,导致角膜溃疡、视力减退,严重的甚至造成双目失明,带来终身痛苦。所以这种“野味”还是不要吃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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