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一百度-信阳之窗
近日,市民杨女士向本网投诉反映:信阳工商银行息县支行客户经理杨明良充当资金掮客,为息县通利黄麻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找她借款归还工行贷款,提供的‘过桥贷款’有借无还,给她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工行息县支行客户经理“牵线搭桥”
杨女士反映称:2015年6月19日至23日之间,工行息县支行客户经理杨某良多次找她,说息县通利黄麻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房某斗在息县工行有一笔900万元的贷款于2015年6月29日到期要还,他们还该笔贷款尚差300万元资金缺口找她借,并保证房某斗还了900万元贷款后,息县工行立即重新续贷800万元并由息县工行受托支付还给她。
2015年6月23日上午,工行息县支行客户经理杨某良又亲自打电话给杨女士,劝其帮他借钱给息县通利黄麻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房某斗还清息县工行贷款,并催促杨女士和他办理借款手续。怕杨女士不信,杨某良将签好的受托支付单据发给她看。根据银行规定,受托支付应在续贷款下来3日内支付。
杨女士在得到这些承诺后,于2015年6月23日下午与杨某良、房某斗签了借款合同和借条,合同约定借款用于“归还息县工行贷款并由息县工行受托支付”。杨某良与房某斗保证15日内续贷800万元并由息县工行受托支付还她,她随后把自己辛辛苦苦打拼几十年的270万元的血汗钱汇了出去,替房某斗的息县通利黄麻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还了欠息县工行的贷款。
杨女士辛苦血汗积蓄“有借无还”
在接下来的15天内,对于杨女士来说,是那么的漫长,然而噩梦才刚刚开始。眼看15天的期限已到,可杨某良和房某斗并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受托支付还杨女士的钱。
据杨女士介绍,2015年7至8月期间,她一直追问杨某良为什么还不受托支付还她钱,杨某良说房治斗原贷款尚未还清,息县工行又给房治斗还贷宽限两个月,续贷拖延,让她等待。直到2015年9月中旬,息县通利黄麻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续贷款成功,工行杨某良却没有按承诺受托支付还她。到现在杨女士仍没有收到杨某良与房某斗的还款。
杨女士伤心地说:“这些钱大部分都是我辛辛苦苦打拼几十年积攒的养老钱,还有部分是找亲戚朋友借来的,如今他们不还钱,借朋友们的钱早已到期了,亲戚朋友们也等着用钱,天天上门找她要钱,给她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现在都被逼得没办法了,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工行息县支行客户经理“过河拆桥”
杨女士气愤地说:“我借钱是基于杨某良是工行客户经理的身份及职务,杨某良是在为其客户还工行贷款借钱,并保证续贷后受托支付还款,我才把钱借给他的。而在息县通利黄麻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续贷款成功后,息县工行杨某良却不按合同约定受托支付还钱,这完全是工行息县支行及客户经理杨某良以其在银行客户经理职务的特殊身份与房某斗精心设计的骗钱圈套。他们这完全是一种‘过河拆桥’行为。”
工行息县支行很“无奈”
针对杨女士的投诉,小编专程联系工行息县支行翟军行长,翟军说确实有这事,他们正在积极想办法处理此事,督促杨某良还杨女士的欠款。他说:“这完全是杨某良的个人行为,工行纪委目前也介入调查了,并给予杨某良留行查看一年的处分。”
翟行长无奈地说:我们三令五申国家金融纪律,大会、小会都在学习省行文件精神,让员工学习刑法,加强法律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当好职业操手。可有的员工就是不听,还顶风违纪。
此事的进展情况本网将继续关注。(金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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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银行“过桥贷款”?
银行过桥贷款是指,银行借款人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民间融资的方式筹措资金归还给银行,然后再从银行拿到新贷款去偿还民间贷款。一般是银行员工凭借着内部资源及信息优势,给客户之间撮合过桥贷,获取高额手续费,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后果将不堪设想。
流程一般如下:A(企业或个人)在银行贷款,由于资金紧张到期无法还上,资金掮客(多为银行内部员工)知道B有钱,让B先行垫付,A支付B较高的利息,等A从银行拿到新的贷款之后把钱还给B。一般来说手续费是一天千分之三,远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
过桥贷款一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是银监会不允许的,但是银行员工积极撮合、贷款提供方积极配合、贷款使用方求之不得,银行高层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编辑:刘继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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