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期天,和朋友一起看了最近热映的《我不是潘金莲》。冲着原著的高人气,与黑色幽默的吸引人标题,以及满心的疑问去电影院寻找答案,看完后发现除了讽刺一直在探讨的问题竟然是法律中经常谈到的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从几点疑问来谈谈,有哪些引发了人的思考。
1.我不是潘金莲,我又是谁?
相信大家在看之前就有这样的疑问,好好的为什么要强调一句我不是潘金莲。这就从本片的主要故事线来看,电影讲述了一个农村妇女本来叫李雪莲的,和前夫一起钻了法律的漏洞后(想着先离婚,申请房子,有生二胎的资格。打着假离婚的名义却做了真离婚的事)完了,被自己的前夫给抛弃利用了。而且前夫不但不承认有假离婚这种事,还说了句因为李雪莲婚前有性行为,觉得她不叫李雪莲更像是潘金莲。在农村,这样的名声会很快传开,为了一口咽不下去的气,李雪莲开始了像司法和行政部门上诉告状之旅。一开始就是为了让法院把她的离婚案从新判,证明她是假结婚,但法院的收了她的礼却也没为她讨回公道,于是她将不作为的一级又一级一个又一个部分全往上告,直到告到了北京首长那,不作为的官员被查处。“我”就是这样一个执拗,执着于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想为自己讨回公道的。虽没什么文化,但又有一腔热血的好公民。就是如此执着10余年的想纠正所有不按法律办事的人。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一朵白莲花。
![]()
2.法理上站不住脚的李雪莲,为什么却用道德绑架了那么多大官?
其实李雪莲的案子,法院没有判错。因为法理约束不了道德,李雪莲一个农村妇女的感情上的事,法律管不了。法律程序上只能管,当时的离婚是不是符合法律程序。认定不了,程序外到底是谁说了真话,谁骗了谁这样的道德问题。但是,本来是李雪莲不占理的,但由于一层层官员的不作为,拿了她好处的法官,见了她举牌子就撒谎落跑的县长,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她关进警察局牢房的市长等等,都成功的激怒了她正在燃烧的复仇之火。那些大官一开始就没审错案子,只是在李雪莲告状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最后有个比较有良心的大官说的很好,只敌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只想保住官位,却不想为老百姓办事。所以,最后官员们把一个小问题越闹越大,变成一桩闹剧。
![]()
3.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执拗
全剧中无比执着告状的李雪莲,想用法律的武器回击所有一级级不作为,受贿、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的公务员队伍的官员们。
还有那些不到被撤官,不到上级批评就不好好服务民众的公务员们。都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就像如果不是她告到北京最大的官,不是从上到下的指令,从下往上的法治根本就没推动。
4.法治社会与人治社会的差异,岂止是李雪莲和潘金莲的差异。
记得首长还算是比较有良心,想好好为人民服务。一怒之前,撤职了所又相关的官员。但是这就很不对了,国家的治理是应该按法律程序的,而不是某个个人意志。李雪莲的案子也应该走法律程序,而法律无法约束的,就要考道德去辅助了。而真正的法治社会,是不以个人意志来判断是非的。而是用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道德来共同完成的。按照了首长个人意思处理了那些官员的不作为,而不是通过检查和监察机构的公诉。
![]()
5.人人都自私的大环境里,李雪莲还敢说我不是潘金莲吗?
个人的力量总是渺小的,如果李雪莲代表法治和理性。潘金莲代表了人治和感性那一面,她纠结于要法律的实践性。而影片最后说在说起当时告状的事,别人笑李雪莲也学着应和的笑,是不是是真实的现实写照。上行下效的各种体制,人人自私的大环境,利益面前有几个把法律里伸张正义放在心里,都当句玩笑似的。越来越多,对各种法治失望的人,觉得依法治国就是个空谈,又有几个人会坚持出淤泥而不染做当年那个一身正气,想把一切纠正对的浑身燃烧着一股劲的大雨天去法官家的李雪莲呢?讽刺了政治体制,司法体制,还有不守法钻法律空子的群众。李雪莲的悲剧,是她自己和一级级官员以及整个政治体制法律机制一起造成的。而到影片结束,有关部门也没找到这么件他们眼中的小事的解决办法。法治社会究竟是一场春梦,无论是法律知识的普及,人治的不断干涉,道德在弥补法律强制力过硬的软作用,还是行政体制存在的各种问题,都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好的。好在,还有人反思,和讽刺。如果能引起专业人士的注意,引起大家的共鸣就好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