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参与对峙的中国渔政311号船
资料图:印尼海军前往增援的前东德制“帕契姆I”护卫艇
2010年6月23日,在印度尼西亚劳特纳土纳群岛西北方向57海里(约150千米)处,面对要求中国渔政船从现场撤走的印度尼西亚军舰,中国白色大型渔政监视船发出警告“如果不释放中国渔船将进行攻击”。 面对大口径机枪枪口,印度尼西亚海军军舰也进入迎战状态。
此前一日印度尼西亚警备艇扣押了在同一海域进行海上作业的一艘中国渔船。印尼当局强调此海域是印尼专属经济区(EEZ),他国渔船不可随意进入。约30分钟后,2艘白色中国渔政监视船出现,主张不承认印度尼西亚EEZ,要求释放被扣渔船。
日本每日新闻根据现场录像看到其中一艘中国监视船的船头附近标有“渔政311”,是去年3月由军舰改造后中国投入南海的最大的渔政监视船。排水量4450吨,所属中国农业部,船体色为白色。
警备艇虽暂时释放渔船,在翌日早晨应援军舰到来后,再次扣押了该渔船。中国方面并不惧怕印尼海军的出现,因为玻璃钢制的警备艇不堪一击。印尼方最终不得不释放渔船。中国监视船5月15日也强制解救被扣渔船。印尼方表示“中国渔船在武装船只保护下的违法作业是初次”。
同样,中国和越南、菲律宾在南海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所有权上有冲突。台湾海军相关方面表示“纳土纳北部有丰富的海底油田”,比起水产资源,中国的目标可能是地下资源。
根据今年4月美国《美国纽约时报》,奥巴马政权国家安全保障会议亚洲上级部长和国务副长官3月访问中国时,中方表示“南海是中国利益的核心”。 “台湾”“西藏、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是中方关注的话题,南海还是初次被提及。南海对于中国来说是安全保障和资源确保的“生命线”。
中国新华社6月23日曾报道“在南沙群岛附近的海域,中国渔船及船上人员9人被扣,交涉结果印尼释放渔船”,且双方没有相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国对南沙群岛以及附近海域享有主权,希望可以和相关国家通过友好协议处理争端,维持南海地区的和平和稳定”。
优先和中国发展经济关系的印尼并未对此事发表意见。但总统苏西洛本月22日内阁会议上表示“南海局势紧张,劳特纳土纳群岛处于南海海域附近”。(落晖)
“放船,否则我们开火”外媒披露中国印尼南海渔船争执事件细节
12月27日,日本《朝日新闻》通过采访,独家披露了一条半年前发生在中国南海的事件。在一次中国渔船被扣事件中,中国两艘舰船曾作出强硬的战斗姿态,迫使对方释放了被扣中国船只。《朝日新闻》同版引用美国军方的评论认为,中国正在努力加强自己在海洋上的影响。
对于当时发生的这起对峙事件,网上曾有很多传闻,但外国权威新闻机构对其细节的披露,目前还是第一次。
《朝日新闻》的报道
根据日本报道,这一事件发生在今年6月22日,晚地点位于南海纳土纳群岛西北方海区,该群岛在马来半岛和加利曼丹岛之间海域,属于印度尼西亚,当时,中国和印尼的舰船发生了冲突。
根据在现场的印尼官员证实,当时,一艘印度尼西亚的海上警备艇扣留了一艘中国渔船,这艘渔船属于在当地“非法作业”的的中国渔船之一。这时,两艘中国舰只靠拢上来,并对印尼一方发出下面的威胁-
“这里是我国的传统(渔业)海区,并非印尼专有经济区(EEZ),请立即释放被扣渔船。”
印尼方面回答:“不要在我国专有经济区内活动,立即退出!”
双方的对峙持续了将近十个小时,印尼海军舰艇也曾经于第二天凌晨赶到现场,而中国“军舰”发出了如下的警告 -““放船,否则我们开火了。”
《朝日新闻》报道称,印尼官员表示最后“屈于中国的武力”,在中国船只随后离开“排他经济区”的条件下,将扣留的中国渔船放行。
印尼官员描述当时对峙的双方的实力--中方的舰船是两艘一百米长的钢壳白色船只,标号分别为“中国渔政311”和“中国渔政3042”,每艘船上都配备有大口径机关枪数门,而印尼方面只有一艘28米长的小型警备艇,装备一挺小口径机枪。
《朝日新闻》评论,中国的渔政船虽然类似日本水产厅的渔业巡视船,实际上却是作为“军舰”存在的。
这篇报道并称在南海这样的事件属于司空见惯,但当事国往往出于不愿意与强邻对立而不给予报道。(萨苏)
报道并配有中国在当时现场出现的中国渔政311号的照片。(本文转自环球时报,落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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