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日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明确:本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同时,本市地方国有企业、在沪央企在开展校园招聘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将校招岗位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近年来,“应届生身份”的松绑和淡化正成为趋势。
此前,山东、广西、贵州、湖南等多地人社部门发文,调整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标准,明确在省内事业编等用人单位招聘中,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等作限制,仍可按照应届生身份报考。
一些互联网大厂在今年的校园招聘中,也放宽了对应届毕业生的认定范围,将2025届校招对象毕业时间放宽至2024年1月甚至更早。
也就是说,有工作经历、缴了社保,也可以算是应届生。即使毕业三年,仍有享受“应届生”身份的可能。以往当年毕业的毕业生对“应届生身份”的独享权,要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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