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业主高先生因每月仅用电40度而引起当地电力公司的怀疑。
电力公司工作人员不经通知、没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
竟然强行拆除了他家的电表,并将电表带回公司。
这一事件在当地引发了巨大的震动和争议,大家普遍质疑电力公司的执法行为。
并要求相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彻底调查。
目前,电力公司尚未作出正式回应。
而高先生则表示将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期待还原真相并公平解决此事。
«——【·案情回顾·】——»
一、回家没电,发现电表消失
前年,高先生一家搬进了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新房子,每天上班都是早出晚归。
上周,高先生十一点多下班回家,却在进门后却发现家里停电了。
他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可能是哪里坏了。
他之前从未遇到过家里突然停电的情况,小区里别的住户的房间灯也是亮着的。
高先生第一时间检查了家里的电器,确保没有任何电器设备出现故障。
他检查了电闸和保险丝,但发现它们也都没有被跳闸或熔断。
此时,他开始担心是否是电线短路或其他安全问题导致了停电。
因此他立即关闭了家里所有的电器,然后去楼道看看是不是电表出问题了。
高先生看到家里原本应该装电表的位置空了,外面还贴着封条。
旁边有一张通知单,顿时感到十分诧异和困惑。
一开始他甚至怀疑这可能是某种诈骗行为。
因为他从未遇到过甚至都没听说过类似的情况。
他小心翼翼地拆开通知单,上面写着电力公司的名称和一段文字解释。
通知单称,由于电力公司怀疑高先生存在违章用电也就是偷电行为。
因此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暂时拆了他家的电表带回去检测。
并且在告知单上,注明了高先生可以到电力公司进行申诉和解释。
他对电力公司的怀疑行为感到愤怒,认为电力公司完全没有事先告知他就擅自拆除电表,这是对他权益的不尊重和侵犯。
因为已经是半夜了,所以高先生第二天供电所一上班就按照通知单上的留电话打了过去。
准备询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家里的电表被拆除。
据高先生说,供电所的工作人员直接表示表是我们摘的,因为你偷电了。
高先生就质问工作人员:凭什么说我偷电了。
工作人员回应道:我认为你偷电了,我们有专业知识。
面对这种草率的说法,高先生越发感到愤怒和无奈。
凭什么你供电公司说我偷电我就偷电啊!那也太霸道了。
二、双方各执一词,开始对峙
高先生认为电力公司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的证据或调查结果。
就擅自拆除了他家的电表,这是不合规的。
他坚持要求工作人员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偷电的指控,并要求公正对待。
然而,工作人员似乎对高先生的质问漠不关心。
面对工作人员执迷不悔的态度,高先生决定不再浪费时间。
直接向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的记者曝光了此事,希望通过舆论获得帮助。
记者来到后首先询问了高先生每个月交多少钱的电费。
通过家用电器的使用情况就可以判断出每月能用多少度电,到底有没有偷电了。
而高先生坦言自己从来没有交过电费,也不清楚每个月账户上扣了多少钱。
他解释说,在前年刚搬到这个新家时,他就往电力公司账户上充了几千块钱。
大概在三千到五千之间,并表示目前账户可能还有一两千块的余额。
对于这个说法不能说完全没有问题吧,但是笔者总觉得有点奇怪。
随后,记者联系了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希望能够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
工作人员直接上门找到高先生,想要和他进一步沟通,以解决这一问题。
然而,高先生却不愿意与工作人员协商,拒绝了他们的请求。
记者对高先生拒绝与工作人员协商感到疑惑。
他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步。
而高先生的态度似乎有些避而不谈,让整个事件显得更加蹊跷。
面对高先生的避而不理,工作人员以想着先缓和氛围,就以商量的口吻说道:“咱们先看看这个表怎么回事”。
听到这高先生好像愤怒到了顶点,走出去直接指着原来电表的位置,质问工作人员:“你看看这里有表吗?”。
工作人员显然是有备而来,把电表直接递了出去。
然而高先生并不买账,你把原来的表拆走了,说我偷电,然后又拿过来。
我哪知道你改没改,动没动过手脚,当时拆的时候我不在场。
你说咋回事我也不知道,你们现在不是说啥就是啥了。
“我们是根据事实行动的,也是出于工作需要和规定。”
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回应道。
然而,高先生这时已经不想跟工作人员进行过多的纠缠了。
直接让记者跟他们解释。
并表示:我认,你们去弄就行了,让工作人员该起诉就起诉。
并直接撂下狠话,扬言要“弄你”。
三、到底偷电了吗
既然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拿着电表来了。
那么是不是就可以知道到底偷没偷电?
把电表破拆带走的依据又是什么?
根据每月用电度数来看,每个月用电量40-50度。
所有月份中用电最多也就是50度。
对于长期住人的房子的话是不符合用电规律的。
而高先生自己之前也说过是在这里常住的。
高先生电表的回路也是有问题的,和其他家的差异很大。
拆开电表后发现里边被短接了,所以他家的电就被分流了。
经过破拆后发现火线接出线端子被人为用铜线短接。
而且火线里面的电流显示的是0.055,零线也就是回路线是0.454。
这个差异几乎是十倍,肯定是有问题的。
然而面对工作人员提供的证据,高先生表示自己根本对这些电路直接一窍不通。
平时修个家用电器都修不了,只会换个灯泡,怎么能干得出这么复杂的事情。
面对每月用电很少的说法,他又改了之前的说辞,说自己很少在这边住。
里边的家用电器什么的也不开,现在才过来,自己就没在这边住过。
这一改之前说辞的做法不禁令人产生怀疑,你认为高先生到底有没有偷电呢?
如果偷电了的话,会受到什么处罚?工作人员的做法到底合不合规呢?
«——【·以案释法·】——»
一、如果偷电的话,高先生会受到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终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起事件中的高先生被电力公司怀疑偷电。
电表被拆走后检测到了电表是被改过的,因此可能涉嫌偷电。
但改电表的行为是否是高先生所为。
或者就像他本人所说的那样自己不知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由于电力公司在没有通知户主的情况下就把电表带走了。
中途有没有改过电表我们也不得而知。
二、工作人员的做法到底合不合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本起事件中的电力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给用户断电,是不符合规定的。
应提前告知用户,并报警处理,保护现场,在警方、户主、电力公司三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取证。
«——【·结语·】——»
这个事件提醒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应该保持对公平、正义和合法的敏感。
避免急于下结论,要尊重他人的权益和立场,多一些理解和耐心,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和谐关系。
同时,对于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至关重要。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尊重程序和权利,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
建立有效的投诉和申诉机制,让公众能够及时反映问题,保障公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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