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广 而 告 之 一
关于到期《残疾人证》更换的公告
广大残疾人朋友:
我县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自2009年4月核发以来,部分证件已过十年有效期,还有部分即将到期。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办法>实施细则》(冀残联发〔2017〕16号)和《关于开展残疾人证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大残字〔2019〕1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到期《残疾人证》更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
大名县户籍,所持《残疾人证》期满十年的残疾人。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精神、智力和未成年残疾人需同时携带监护人的身份证)
2.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三、评定机构
到期换证残疾人要到指定的大名县人民医院,大名县中医医院,大名县妇幼保健院,大名县精神病医院重新进行医疗鉴定,评定核准残疾人证级别。
四、注意事项
1.按《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为实现办证精准,所有到期换证残疾人必须重新进行医学鉴定。
2.换领证时统一收回旧证,更新残疾人相关信息,并入全国残疾人证数据库。
3.残疾人证自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完成换证,逾期办证将视为自动放弃,进行系统注销。证件注销后,一年内不能重新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4.请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朋友仔细查看发证日期,有序进行医学鉴定、及时换证更新。
此公告由大名县残联解释
大名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9日
来源︱大名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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