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是以P2P为代表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抱怨最多的一件事情。为了控制风险,P2P平台必须自行承担信审工作,而线下信审的高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抵消了互联网高效、低成本运作的天然优势。
“小贷公司开始有机会接触央行征信系统,那么P2P行业内规范的公司有可能在很快的时间内也被允许介入央行征信吗?”在2014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某P2P企业CEO直接发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
“如果有监管部门能够认定P2P确实是征信机构、放贷机构,或是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那么把这些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是征信中心的法律责任。”王晓蕾表示,征信条例明确规定,所有放贷机构,而不是放贷金融机构,都应该接入征信系统。
P2P是放贷机构么?如果按照银监会一直以来的明文规定,P2P平台应该坚持平台的中介性质,那么P2P便不能介入征信系统。
王晓蕾对此表示质疑,她认为P2P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中介,因为平台涉及到信贷交易的贷款调查、风险险评、贷后管理等工作,已经是放贷机构。
“P2P平台必须以某种形式来参与到这个信用风险分担当中。否则的话,靠公开度、信用度等软约束来确保平台尽职尽责做好信贷当中最核心的风险管理,我个人认为这个机制是不够的。对于平台的投资人和存款人来说,平台的投资人只是比存款人多了一个对风险偏好的选择。”王晓蕾解释说。
不过,即使P2P未来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并不能满足对所有借款人的信审需求。
据公开数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记录有8亿人的信用档案,然而只有不到3亿人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过信贷关系。以中国14亿人口来计算,中国征信数据仅覆盖人口约20%。而在美国,这一比例高达60%,大部分具备经济行为能力的人都具备有效的信用数据。
在P2P网贷平台上,借款的个人或小微企业主很大一部分属于被传统金融服务忽视的人群,其征信数据往往不完善,甚至空白。
“挑战的另一方面是机会。”王晓蕾说,“如何P2P能在这几亿人中找到自己的细分市场,找到管理这部分细分市场信用风险的独特技术,包括一些数据来源,将是形成中长期竞争力的一个核心。”
目前依托互联网的大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获取个人的信用信息,但在王晓蕾看来,这还不能充分证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走街窜巷的传统审查方式仍必不可少。
“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P2P,做贷前调查和风险管理时,不应该明确区分所谓的线上线下,应该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八仙过海各显其能。能从哪儿得到有益的信息,就从哪儿获得。”王晓蕾说。
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对P2P来说仍遥遥无期,但基于P2P机构之间的征信信息共享已经开始实现。日前征信中心收购了从事征信数据库建设的上海资信公司,用以搭建互联网金融的征信平台,目前已经有两百多家机构接入,在技术上实现与征信系统的完全吻合。
注:文中所涉及陈述仅代表王晓蕾个人观点,非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意见。
以下为演讲实录(有编辑删减):
我有几点想跟大家交流一下:
第一,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解。就是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为媒介,借贷双方的信贷交易。对于P2P来说, 我个人认为它是一个放贷机构,而不简简单单是一个中介,因为涉及到一个信贷交易的贷款调查,风险评估,贷后管理等等全部是由这个平台来的。
和银行不同的是资金来源不同,风险的承担者不同。P2P平台必须以某种形式来参与到这个信用风险分担当中。否则的话,你 靠公开度、信用度等一些软约束来确保平台尽职尽责做好信贷当中最核心的风险管理,我个人认为这个机制是不够的。对于平台的投资人和存款人来说,平台的投资 人只是比存款人多了一个对风险偏好的选择。
第二,说到征信,特别抱歉的是这里我要理清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征信这个词现在很热,我个人的理解,征信至少应该分成两大部分:广义征信、狭义征信。
对于广义征信来说,泛指所有的放贷机构贷前调查的行为,我认为这对于P2P来说也应该是P2P平台的核心竞争力,这个问题对中国来说非常突出。 拿征信系统来说,目前有8亿人,但是在这8亿人里面真正和银行有信贷关系的只有3亿人,换句话说,5亿人跟银行从来没有信贷交易关系,这5亿多人对金融部 门来说是陌生人,这一点正好对于所有的放贷机构,包括P2P在内,一方面是挑战,另一方面是一个机会。从中长期来说,P2P如何在这5亿人当中找到它的细 分市场,找到管理这部分细分市场信用风险的独特技术,包括一些数据来源,我认为这是它中长期P2P竞争力的一个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