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6年全国游泳冠军赛暨里约奥运会选拔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2016年全国游泳冠军赛暨里约奥运会选拔赛将于2016年4月3日至10日在佛山世纪莲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乐从镇岭南大道南1号)举行。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
(一)各代表队请于赛前两天到各队入住酒店报到,报到地点:
1、佛山华美达酒店(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80号,驻酒店接待负责人:鲍雪梅 18666363090):国家队、南部陆军队、广东队、浙江队、海军队、江西队。
2、佛山东江国际大酒店负责人(岭南大道北121号,驻酒店接待负责人:陶燕13727441816): 山西队、江苏队、贵州队、河南队、山东队、湖南队 、广西队 、陕西队、宁夏队 、黑龙江队、福建队、八一队。
3、佛山希尔顿酒店(岭南大道北127号,驻酒店接待负责人:高晓敏 13925961150):裁判员、安徽队 、北京队 、辽宁队、上海队 、河北队、四川队、湖北队、天津队、云南队。
(二)裁判员:技术代表、总裁判、副总裁判、编排记录长于3月30日,其他裁判员于3月31日到佛山希尔顿酒店(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7号)报到。上述人员均不得绕道前往赛区,不得驾车到会,按照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火车硬卧价格的飞机票,1200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经济舱。
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最新游泳规则、裁判法、白裤和白鞋,按时报到。逾期报到,不予安排工作,经费自理。
二、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含领队、教练员、队医、工作人员等),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4比1的比例报名,不足4名运动员按照4名运动员计算,4名运动员以上,每增加4名可增加1名工作人员。
(二)参赛运动员和编内工作人员标准为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餐费)150元。
(三)超编人员如两人入住标间,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
380元,入住单人间需另补差价每间每天180元。提前报到
者,两人入住标间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380元。费用报到时一次性交足,提前离会,不办理退费事项。
(四)组委会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2套秩序册和成绩册;如另有需求,请于3月25日前与赛区联系,每套90元。
(五)交费
1、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赛事中标服务商,现委托佛山市中宇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服务接待工作。各队食宿费用由佛山市中宇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代收。
2、赛会接受现金、刷卡和提前汇款。各代表队如需汇款,需提供汇款回执,请于3月28日前将相关参赛经费汇至以下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游泳和代表队名称,这样便于我们在账号上确认):
开户行:工商银行佛山石梁支行(广东)
账号:2013025719200022240
户名:佛山市中宇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发票内容:2016年全国游泳冠军赛暨里约奥运会选拔赛代订餐费或代订食宿费
发票公司名称:佛山市中宇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交通
(一)广州白云机场、广州火车总站、广州南站、广州东站到酒店的交通,以及佛山市内交通,由组委会提供。
(二)请各代表队认真填写《接/送站(机)信息回执表》(附件2),于赛前6天将《接站(机)信息回执表》加盖公章后传真到0757-83829898,并于启程前两天告知接待联系人,《送站(机)信息回执表》报到时提交大会接待处,并将《接/送站(机)信息回执表》电子文档发送到569077675@QQ.com。
(三)请各参赛队尽量自行解决往返程票。如确有需要预定返程机票或火车票的团队,请15天前提交加盖单位公帐的预定信息表(见附件1,以传真件或扫描件为准,电话预定无效),一经确认不可取消。
四、组委会联系方式
(一)竞赛处:陈丹法,手机:13006716698,电话:0757-28780926。
(二)接待处:李 娜,手机:13929936200/18676549688,
电话:0757-83831702,传真:0757-83829898。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6年全国游泳冠军赛暨里约奥运会选拔赛组委会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