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扬州、泰州、常州、宿迁、连云港五市发布最新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扬州市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成媛媛为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震为扬州市数据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敏的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朱勇的扬州市数据局局长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蔡璟为扬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静、李晓燕的扬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6年8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宋晓波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6年8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费依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6年8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费依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6年8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费依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泰州市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坤辞去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坤辞去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新猛为泰州市科技局局长;
任命申兵为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免去刘江明的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6年8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子强为泰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金永忠为泰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戴小俊为泰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艳生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程岚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军强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周红梅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裁判庭庭长,免去其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旭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及破产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郑本香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杨鑫森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俊涛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严卫东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乐文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顾金才、高红祥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钱峻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华为民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光华辞去泰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光华辞去泰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子强代理泰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刘子强代理泰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州市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任 免 名 单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童剑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胡理文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王敏同志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免去顾晓彬同志的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严冬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钟慧文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朱红霞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安伟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伟民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丽君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马红霞同志的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严冬同志代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严冬同志代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靖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方靖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曹忠明同志辞去常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忠明同志辞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宿迁市
任命孙翔、陈昌典为宿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大江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其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任命徐宜军为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相阳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邵志强为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骆志弘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德鹏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杜陆军的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葛家胜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黄加旺为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谢兆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贾银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吴振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孙权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成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迎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丽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白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仲召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陈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蒋华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以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晓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孙婷为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宿迁市洪泽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8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青春为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郑云龙为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
免去:
周成前的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8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孟为连云港市司法局局长;
张永华为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孟的连云港市数据局局长职务;
董桂军的连云港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朱晓云的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8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樊杉为连云港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霍连升为连云港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云龙的连云港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许超贤的连云港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6年8月28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董桂军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建明辞去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何建明辞去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