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在线丨50岁男子伪装少女隔空猥亵女童 如何守护屏幕后的孩童)
“你好呀宝子”“你多大了呀?我比你大”“其实我才10岁”“你几岁呀”“16岁”“我还要补作业”“尽量好好学习吧”……
看上去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两个未成年人之间的聊天。很难想象,这平静的文字背后,正隐藏着一场精心策划的围猎。接下来,这个自称16岁的所谓姐姐发起的话题,让人不寒而栗。
“你发育了没”“给姐姐看看你的隐私部位”“我拍了你也拍呀”“有什么不好的,看看而已”……2025年2月,十岁的棠棠看着手机上的这些信息,陷入了极度的惶恐和不知所措。对面那位号称只比自己大六岁的小姐姐,一直逼着她发自己隐私部位的图片,并且还要按照要求,摆拍一些难以启齿的动作视频。
这名年仅10岁的受害者名叫晓棠,她把自己的这些经历告诉了母亲,晓棠妈妈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选择了报警,这起隐秘的“隔空猥亵”案就此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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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徐梓昊:这个小女孩是2025年2月报警了,公安机关经过侦查,2025年5月份把这个嫌疑人抓住。最终查实的是两个未成年人,嫌疑人让她们去展示自己的身体发育情况,比如说暴露自己隐私部位的照片或者视频。其实整个过程都是有预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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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发现,这个自称16岁的姐姐实际上是一名50岁的男子,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苏某某。
2025年初,苏某某在一个短视频平台上,盯上了涉世未深的晓棠。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徐梓昊:这个女孩她在抖音有一个账号,她想增大粉丝量,苏某某在平台上谎称他是16岁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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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苏某某为自己打造的人设就是16岁的姐姐,晓棠的一名同学之前已被苏某某蒙蔽,加了抖音好友。因为自己的同学就在苏某某的好友列表中,晓棠对这个16岁的小姐姐毫无戒备,又按照对方的提议加了微信好友,以“同龄人”的身份,开始了看似平常的分享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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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二人“闺蜜”关系的升温,苏某某开始有预谋地将话题引向所谓的“姐妹私房话”。他利用晓棠对青春期的好奇心,开始引导着晓棠一步步走进自己设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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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引导晓棠拍摄并发送私密照片,苏某某先发来号称是自己身体私密部位的图片和视频,并对晓棠说:“我发了你也发。”起初,晓棠非常抗拒。但此时,苏某某又会说“有什么不好的,看看而已”“你拍了可以撤回”来打消晓棠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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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李思瑶:被害人其实是觉得不太好,但是可能出于朋友的关系或者怎么样,一步步地引导这个被害人向他发送了若干的隐私照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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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按对方的要求发送了照片和视频,晓棠还是非常恐惧和不安,请求对方“别保存,也别发到网上”。在这个过程中,晓棠也确实按照苏某某说的,每发送一张照片或一段视频,都会立刻撤回。但她不知道的是,她的撤回操作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徐梓昊:虽然晓棠都已经撤回了,看聊天记录她是撤回的,但还是被嫌疑人给收藏了。我们之后在收藏夹里找到了这几张照片,后来苏某某还让被害人继续给他发。
当无话不谈的“好闺蜜”突然撕下伪装,用私密照片相要挟,10岁的女孩陷入了怎样的绝境?
面对屏幕那头的步步紧逼,这场网络围猎的背后,还隐藏着令人窒息的真相。
对方撕下伪装
用私密照片相要挟
在骗取晓棠的信任后,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苏某某开始频繁地与晓棠聊起私密话题,并持续诱导她发送更多的隐私照片和视频。晓棠的不适感与日俱增,她拒绝再发送照片和视频。而屏幕的另一端,苏某某立刻转变态度,以晓棠之前发送的照片视频作为把柄,对她进行威胁。
“不行”“你已经危害到我的安全了”“我要举报你”,这些是晓棠在忍受不了之后,向苏某某发出的警告。而面对晓棠的反抗,苏某某不再扮演那个贴心的好闺蜜和好姐姐,开始对她进行威胁和恐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李思瑶:说你如果这样的话,我就把你的这些照片视频发到网上,而且他还坚持自己是个女孩的身份,说还要让我的男朋友把你这些照片视频发到黄网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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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某威胁晓棠,说她的这些照片会被全国人民看到,并狡辩称自己并没有逼着她拍。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晓棠最终向母亲求助,家长随即选择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苏某某将自己伪装成16岁女性,并以此为身份在各大社交平台上寻找作案目标。他以交友、处闺蜜为借口添加好友,随后逐步诱导对方发送隐私照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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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确认,除了晓棠外,本案还有一名11岁的未成年受害者,同样被苏某某以相同的手段,实施了多次隔空猥亵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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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李思瑶:苏某问她要完了之后,比如说没过多久他可能又找这个小女孩,又找各种理由让她发隐私的照片和视频,找了不同的理由去问她要,我们认为他的时间长度、次数来说,对这个被害人的影响都会比较大。
这起案件的侦破,揭开了冰山一角。警方在苏某某的手机中,还发现了另外10名高度疑似的受害者线索。这些线索的存在,意味着可能有更多孩子正在或已经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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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徐梓昊:因为在聊天记录里我们可以看到,要么对方明确说了自己是上小学五六年级或者刚上初一之类的,还有直接告诉他自己10岁9岁之类的,还有发的一些露脸的隐私视频,其实能一眼从身体发育情况看出来,她其实就是一个小女孩。但是打电话过去之后要么是拒接,要么不相信公安机关身份,要么直接说我不愿意让我的女儿出来作证。
检察官的这番话,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这类犯罪的隐蔽性极强。一方面,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广泛撒网;另一方面,受害者及其家庭出于对二次伤害的恐惧,往往选择沉默。这给司法机关的全面打击带来了巨大挑战,但也更凸显了主动发现和预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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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随着数字时代的演进,我们的法治建设也在不断填补虚拟空间的监管空白。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吴沈括:隔空猥亵行为事实上是在2023年司法解释当中,对于猥亵儿童罪,基于目前技术的发展,犯罪形势的变化所作出的一个明确的规定。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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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猥亵儿童罪的明确规定,一般的猥亵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律同样划定了严厉的加重处罚红线:一旦查实犯罪嫌疑人存在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情形,量刑将直接升格,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苏某某的这起隔空猥亵案件中,办案人员认定了“多次”这一加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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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在2025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苏某某以虚构年龄、性别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晓棠、多次诱骗被害人小静拍摄并发送暴露胸部、下体等隐私部位的照片及视频,并向二名被害人发送淫秽视频,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4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苏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隔空猥亵伤害深重
如何守护屏幕后的孩童
惩罚罪犯只是第一步,治愈受害者、防患于未然才是关键。这种隔空猥亵犯罪带来的心理阴影,往往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我们不禁要问,孩子为什么可以如此轻易地接触到网上的这些“大灰狼”?平台方是否尽到了应有的监管责任?我们究竟该做些什么,才能保护好我们的孩子呢?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研究员 闫姝月:对于像未成年人用网的数据统计,现在未成年人的网上用户已经达到了1.96亿。
1.96亿,这是一个庞大且不容忽视的数字。专注于未成年人法学研究的闫姝月告诉记者,她在调研中发现,网络平台上的未成年人极易被“锁定”。她仅仅通过简单的网络搜索,就能非常轻易地搜到未成年用户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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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研究员 闫姝月:社交媒体平台上,它会存在很多包含了或者是明示了未成年人年龄标签的一些软色情的表情包、短视频、图片,随处都可能去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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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触目惊心的词条背后,暴露出的是平台内容审核的巨大漏洞。记者尝试在某短视频平台搜索“10岁未成年人”,发现确实存在一些自称是10岁儿童发布的个人自拍视频。随后,记者点击了“10岁女生小萝莉”这一相关搜索词条,不仅看到了大量疑似未成年人发布的自拍内容,还发现与之关联的搜索词条包括“小学发育比较好女生”“某某穿黑色蕾丝吊带”等。
这些令人不安的“标签”,正是网络“大灰狼”们锁定猎物的信号。一旦平台审核的防线失守,这些信号就可能演变成无法挽回的现实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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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法治在线就曾报道过一起触目惊心的隔空猥亵案件。一男子舒某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通过网络平台主动结识多名7岁至14岁未成年被害人,诱骗她们发送裸露隐私部位、洗澡、实施不雅动作的照片、视频供其观看,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或向他人传播。舒某隔空猥亵40多名未成年人,因猥亵儿童人数众多且猥亵手段恶劣,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顶格量刑,因舒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此类案件暴露出平台在未成年人保护上的监管盲区。要斩断伸向孩子的网络黑手,平台不能仅仅停留在事后追责,更应在事前、事中筑起主动防御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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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研究员 闫姝月:未成年人实际在使用的话,我们就认为平台应该去对用户所发的一些照片视频,或者是在一些群聊当中发的比较敏感词汇,比如说像电子烟或者是电竞酒店,或者是笑气,甚至是一些开房或者是什么线下约这类型的敏感词汇,我们认为平台应该去起到及时预警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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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法律也早已为平台划定了清晰的“责任红线”。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未成年人私密信息发现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这意味着,平台不能仅仅作为一个被动的“信息通道”,而必须成为主动的“安全守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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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吴沈括:平台需要通过日常的巡查、监测,去及时发现平台当中正在进行的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做出及时地处置、阻断,包括向主管机关报告。在这类现象当中,网络平台能够发挥很好的防治和处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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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平台必须承担监管责任,对于防范隔空猥亵犯罪,家庭和学校也不能成为防线的盲区,不要在悲剧发生后才追悔莫及。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研究员 闫姝月:监护人需要更多去关注未成年人可能在生活当中出现的一些异常情况,比如说可能会出现过度使用网络,只要一回家就去玩手机、玩iPad,是不是网络当中有什么特别吸引他感兴趣的点到底是什么?像学校,做一些案例分享课或者是案例分享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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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隔空猥亵犯罪,是一场需要平台、家庭与学校多方联动的持久战。唯有全社会共同织密这张全链条的防护网,才能让孩子们在数字世界中健康成长,让藏在屏幕背后的“黑手”无处遁形。
平台要主动监测
从源头阻断侵害
这起案件展现了数字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严峻挑战。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精心伪装,手段隐蔽且卑劣。对此,法律已作出回应,2023年司法解释明确“隔空猥亵”入罪,为惩治此类犯罪提供了坚实依据。
然而,筑牢防线不能仅靠法律的刚性。平台需通过主动监测从源头阻断侵害;还有家长、学校,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清朗的网络空间中健康成长。
(总台央视记者 张李彬 王思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