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2月27日召开的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系列人事任免事项。
(2026年2月27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鉴于陈京香工作变动,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
辞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2026年2月27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的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6年2月27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
、
、
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
、
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
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6年2月27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
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
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6年2月27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
的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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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白蕾
编辑 林欢
审核 申哲
监制 吴文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