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联防联控的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26年2月3日0时00分启动南充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南府发〔2025〕22号),2026年2月3日0时00分起我市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燃油(气)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
二、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五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污染。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三、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四、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2日
来源 | 南充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