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绍政〔2025〕5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漓渚、店口、店口南、姚江、暨阳(匝道)、暨阳(主线)等6个收费站。该项目为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5年,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绍兴市柯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鉴于项目与诸永高速公路相交于姚江枢纽,为准确计量车辆通行费,需重新明确诸永高速公路里程,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公布。
附件: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