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赤水市委批准,赤水市纪委监委对赤水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万恩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万恩毅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权操办女儿婚宴并借机敛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个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金损失的重大风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万恩毅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赤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赤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万恩毅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