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刘晓庆发声明回应“被举报偷税漏税”:税务部门已核查,无相关问题)
8月8日,@刘晓庆 在微博发表声明称:前期,有针对本人及相关企业的涉税违法事项举报。经税务部门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据扬子晚报早前报道:5月15日,74岁的演员刘晓庆被深圳的王先生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王先生指控刘晓庆在上海的全资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通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他提供了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显示刘晓庆涉及330万元的交易,用“形象代言费”名义将款项转入公司,随后开出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疑逃避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王先生称,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此案,将对刘晓庆及相关公司展开调查。
此前报道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宁波晓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某、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王某与刘晓庆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9月12日开庭审理。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刘晓庆被王某实名举报涉嫌偷漏税,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刘晓庆回应称王某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为恶意举报。此后,王某发文称刘晓庆涉偷漏税不止330万,后续要进行执行异议之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