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又一个山西省公安厅厅官落马!原厅长被中纪委通报结交“政治骗子”)
今天上午,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原委员、原副厅长雷党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雷党辰已于2014年8月退休。
山西省公安厅已有多个厅官被查
公开履历显示,雷党辰,男,汉族,1954年7月生,山西平遥人。雷党辰长期在山西省公安系统任职,历任太原市公安局北城分局副局长、局长,尖草坪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长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晋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
除了雷党辰,今年还有一任长治市公安局局长被查。7月10日下午,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原委员、国保总队总队长李柏主动投案。2018年12月退休的李柏,长期在山西省公安系统任职,曾任阳泉市公安局局长,长治市公安局局长等职。2014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国保总队总队长(副厅长级)。
李柏是去年来被查的第二个山西省公安厅国保总队总队长。去年9月7日,山西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邬光明被查。邬光明还曾任朔州市公安局局长,山西省公安厅副巡视员、二级巡视员等职。
此外,上个月14日,晋中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剑峰被开除党籍。李剑峰被指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操办其子婚礼中借机敛财,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退休后违规接受聘任;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煤矿火工品供应、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除了雷党辰、李柏、邬光明,今年来,山西省公安厅还有一个厅官被查。今年4月29日,山西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王武道被查。刚于今年1月退休的王武道,曾任山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朔州市公安局局长,吕梁市公安局局长,大同市公安局局长,山西省公安厅副巡视员、二级巡视员等职。
结交“政治骗子”的公安厅原厅长已被逮捕
今年,山西省公安厅厅长也已落马。4月9日,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落马。刘新云是今年被打的第9只“老虎”,是今年落马的首只政法系统“老虎”。
公开履历显示,刘新云,男,汉族,1962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经济学硕士学位。刘新云曾长期在山东省公安系统任职,历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2014年12月,刘新云离开任职33年的山东,前往公安部任职;2018年1月,刘新云又任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今年8月,刘新云被“双开”。中纪委发布的“双开”通报中,刘新云被指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违规配备、使用秘书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滥权妄为造成重大损失等。
“上官河”发现,刘新云是今年第二个通报中出现“政治骗子”的“老虎”。今年1月11日,辽宁省政协党组原副书记、原副主席刘国强被开除党籍。刘国强被指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
今年10月9日,刘新云被提起公诉。除了被河北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涉嫌受贿罪,刘新云还被指控担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在有关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官河”注意到,近两年来被指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老虎”,还有福建省原副省长张志南。今年5月20日,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张志南被指控受贿约3433万元,并于2007年至2017年,在其负责审批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约1.49亿元。
两天前被最高检依法逮捕的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也被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今年11月13日,肖毅被“双开”。肖毅被指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出现严重偏差,违背新发展理念,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违规举债上项目、搞建设,造成恶劣影响等。肖毅是首只被指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出现严重偏差、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