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郝日新)近日,在山西省阳高县检察院监督下,社区矫正人员罗某被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这是该县首例对社区矫正人员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件。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在工作中发现,罗某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被要求到阳高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但罗某拒不接受该县司法所的监督管理。阳高县检察院遂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将罗某收监执行。
(原标题:山西阳高县检察院依法监督缓刑犯收监执行)
本报讯(通讯员郝日新)近日,在山西省阳高县检察院监督下,社区矫正人员罗某被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这是该县首例对社区矫正人员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件。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在工作中发现,罗某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被要求到阳高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但罗某拒不接受该县司法所的监督管理。阳高县检察院遂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将罗某收监执行。
(原标题:山西阳高县检察院依法监督缓刑犯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