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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曝“四川初中女生被羞辱”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6月22日22时许,网上出现我县一女孩被羞辱帖文后,我局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及监护人进行调查。经查,2015年6月21日16时许,陈某(女,14岁,非在校生)因与受害人小英(女,化名,非在校生)发生口角纠纷,遂伙同其他4人(均系女性、未成年,一名为在校生)在天池镇仙鹤观一巷道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
根据相关法律,我局对陈某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另2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