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雪君)记者日前从海南省总工会获悉,该省总确定2015年为“基层工会建设年”,将通过夯实基层工会组织,提高基层工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海南省总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要坚持从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出发,依法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六有”工会:一是有依法选举的工会领导班子,按规定每200名会员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按不低于单位职工3‰配备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建设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的骨干队伍;二是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按规定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及时换届,有工会独立法人,法人更换及时变更;三是有引导教育职工和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开展各类职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培育职工文化,满足职工多样化需求;四是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落实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五是有工会独立账户,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六是有会员评议活动,工作绩效会员满意,切实让职工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
海南省总强调,要继续加大基层工会组建力度,重点抓好中小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会工作,争取实现数据库内各类法人单位建会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推动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总工会。加大会员发展力度,突出抓好农民工入会。把农民工尤其是无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作为今年发展会员的重点对象,采取输出地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覆盖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农民工会员。加强会员会籍和关系流转管理,扩展会员普惠内容,吸引更多的农民工主动加入工会。同时抓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社区(街道)工会重新入会的工作。
据悉,近日海南省总将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对基层工会建设年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作者:吴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