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审判工作25年,在少年法庭工作12年,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徐红燕既是一名铁面无私的法官,更是用爱挽救、用爱守护未成年的司法“守护神”。今年11月,徐红燕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了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海峡法治在线-法制今报12月8日讯(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曾兴冰)从事审判工作25年,在少年法庭工作12年,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徐红燕既是一名铁面无私的法官,更是用爱挽救、用爱守护未成年的司法“守护神”。今年11月,徐红燕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了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用心关爱失足少年健康成长
“阿姨,您好,我是小鹏,谢谢您像妈妈一样关心着我,使我全面认识到了自己做了不该做的傻事,现在我在江西一家大型企业上班,感觉很不错。”
今年国庆期间,徐红燕接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江西籍小鹏的来电。小鹏是她审判和帮助过的众多新生少年之一,小鹏的案件审理过程再次浮现在徐红燕的脑海之中。
小鹏出生刚满周岁父母就外出打工,他成了留守儿童大军中的一员,由奶奶陪伴成长。上初中后,小鹏的青春叛逆期出现了,他几乎天天都是泡在网吧中,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过得颇为充实和自在,现实当中的他却是学业荒废,初中尚未毕业他就自动离校了。
2012年,年仅15岁的小鹏被父母带到了南平市区学习做泥水工。年少的小鹏没有按照父母的要求认真学艺,而是选择逃避,再次躲进了网吧开始遨游虚拟世界。在网吧消费需要付费,父母知道后训斥了小鹏,并不再为他进网吧提供经费。
网瘾如同毒瘾,令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2013年4月的一天中午,苦于没钱泡吧,小鹏独自来到南平市区九峰山树木园闲逛。此时,正在九峰山健身的李某脖子上戴着的一条金项链在小鹏眼前一闪,小鹏顿时产生了抢劫的念头,遂将李某倒在地,拉拽李某的金项链,因李某挣扎反抗和呼喊,小鹏未能得逞而逃离现场。在他人协助下,李某很快就把逃窜的小鹏擒获并交给接警而至的警察。
法槌落下,伴随的是沉甸甸的责任。徐红燕在审理本案过程中,鉴于小鹏作案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和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的表现等情节,依法判处了小鹏缓刑。
案结之时,正是徐红燕对小鹏帮教的开始。在她的帮助下,小鹏积极加入了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组织成立的新生少年志愿服务队,热心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感受社会正能量,重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性格也由原来的木讷内向而变得开朗起来。
倾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自2003年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组建以来,徐红燕在承担涉少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还承担了大量的涉少民事审判重任。与刑事审判相比,民事审判有着其独特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公平、公正保护好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并非易事。
今年2月,延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年仅2岁的女孩状告亲生父亲抚养费纠纷的案件。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却令徐红燕费尽了周转,历时3个月,先后3次往返厦门、漳州调查取证,徐红燕依法给出了公正、公平的判决。
经审理查明,原告的法定代理人陈某与被告孙某于1998年认识,2012年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2012年8月,被告孙某因涉嫌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漳州警方刑拘,同年9月被逮捕。同年11月陈某产下一名女婴。
今年5月,法院以孙某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为由,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全部。
徐红燕通过调查获悉,被告母亲有6个子女,老太太在厦门有一处房产即将面临拆迁,老太太原本打算把回迁安置的房产留一份给孙女(即本案原告)。因原告父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名私生女要想继承财产,当务之急就是要在父亲执行死刑前获得亲子证明。
原告羁押在看守所,且一审被宣判死刑,案件留给徐红燕调查取证的时间十分有限。经过多次与漳州公安、法院部门沟通,徐红燕带领厦门一家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走进看守所终于采集到了被告的血样。随后,鉴定部门出具了亲权司法鉴定书,结论支持孙某、陈某与原告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5月29日,延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系原告的生身父亲。
徐红燕说:“孩子不管大小,只要一落地,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维护少年儿童的权益是少年审判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
诚心化解涉及未成年人纠纷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在少年审判法官的案头上,“断家务事”就像家常便饭一样。
徐红燕曾经遇上一起令她至今难于忘怀的案件。案件的起因源于一起家庭悲剧,悲剧背后新的悲剧一触即发。该案原告吕某系一名孩子,孩子的父亲是一名建筑工人,不幸在一次高空作业过程失足身亡,事后获得15万元赔偿金。
孩子父亲的尸骨未寒,家中却因15万元赔偿金的分割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原本孩子的母亲和孩子的奶奶、姑姑之间的婆媳关系、姑嫂关系就水火不容,在孩子的父亲没有出事之前,家庭矛盾就颇为尖锐,如今,孩子的父亲不幸身亡,孩子的奶奶、姑姑等担心孩子的母亲会独吞15万元赔偿金后改嫁,死活不同意孩子的母亲分割这笔赔偿金。
争论不休之后,年幼的孩子作为原告,其母亲作为代理人把奶奶等家人作为被告人起诉到了延平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原告母亲林某情绪十分激动,多次写信、打电话告知徐红燕法官,扬言要在其丈夫出殡当天,在灵堂上自杀。
人命关天,分秒必争,徐红燕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赶到当事人家中,召集当事人双方了解情况,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终于促成双方合理分配了这笔令人心酸的赔偿金,孩子的母亲当场申请撤诉,避免了一场新的悲剧上演。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徐红燕说:“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化解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少年审判法官永恒的追求。”
作者:林珊 曾兴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