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友“@若能思无邪”在微博上爆料称,浙江师范大学有数名女生,在三年前入住新装修的学生公寓,在去年先后出现免疫系统等方面疾病,并质疑是否与学校宿舍装修导致室内甲醛超标有关。
昨天下午,该网友又在微博上晒出了当事人的病历卡和检验报告。 记者 陆冠均
新闻回顾 网传浙师大数名女生生病,疑与甲醛超标有关
早在10月20日,网络上就出现一篇帖子,里面透露,浙江师范大学新桃源公寓17、18幢多间寝室的数名学生,分别出现包括急性混合细胞性白血病、免疫性血小板减少、重症肺炎在内的不同症状疾病,甚至不少同学同时被查出结缔组织病、桥本氏甲状腺炎等疾病。
发帖者表示,这些学生患病应该与学生在2011年时入住的宿舍有关,帖子称“2011年9月22日全新家具安装完成,9月25日寝室装修竣工,气味刺鼻,10月8日就直接要求1054名学生入住”。然而,针对这一问题,许多网友和学生都提出了不同意见。
一名浙师大学生称,新宿舍入住前,就组织了学生和辅导员一起进行了测量,并没有发现问题,“那么多学生住了这么久都没事,有些话别乱说。”还有人针对疾病种类提出了质疑,一位姓徐的网友表示:“白血病是有可能,但红斑狼疮和强直性脊柱炎这些和装修没关系的吧。把明显不是环境污染引发的疾病都列出来了,太过夸张。”
目前,更多关注此事的人表示,尽管很同情这些学生,但还是应该走程序,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来调查,该是谁的责任就该是谁的,“如果不信学校的检测报告,可以自己去找检测机构。”
浙师大回应 5次检测结果均合格,流行病调查未有异常
面对网络上的质疑,浙江师范大学也十分重视,昨天晚上,浙江师范大学对此事进行了明确的回应:
学校一直高度重视,关心学生身体健康,并积极配合相关学生确诊病情,查明病因,积极治疗。同时,先后进行了5次检测,结果显示均为合格。省相关厅局已对我校进行了近几年的流行病学调查,结论显示没有出现异常波动。
浙师大称,在交付使用前,新建学生公寓均按相关要求,委托金华市建筑材料试验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室内环境质量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其中新桃源17幢、18幢于2011年9月14日各抽检8个寝室,分别在1~6层,主要检测项目为室内空气污染(氡、游离甲醛、苯、氨、TVOC),检验报告结论为符合标准要求。
新桃源17、18幢各576套家具于2011年9月22日完成安装,“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家具厂商提供了用材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2011年10月8日,学校安排学生入住。
此后,2011年11月23日、2013年5月30日、2013年10月18日、2014年2月13日,学校先后委托金华市建筑材料试验所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等具备监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学生公寓进行了4次室内环境质量检验,历次检验结论均符合标准。
将继续主动与家长沟通,有责任一定承担
除了公布学校公寓空气质量检测情况外,浙江师范大学也就此次事件进行了概述,一切要从去年5月份开始说起。
2013年5月,浙师大一名姓龚的女生家长向学校反映,怀疑他们的女儿患病是由于寝室甲醛超标导致的。学校在联系医院进行检查诊治的同时,也组织医学、环保监测、法律等专家,进一步监测公寓室内环境,多次监测结果都显示合格,浙江省卫生厅、教育厅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也没有发现异常波动。
今年10月,浙师大一名姓黄的女生因白血病去世,她的家长也将责任归于寝室环境,要求巨额赔偿。据了解,黄同学住在新桃源学生公寓24幢221寝室,这幢公寓于2011年12月竣工,2012年3月学生入住,里面寝室家具是从学校其他公寓搬进来的,具体购买的时间为2009年7月。
浙师大称,学校已帮助联系省内外知名医院对龚同学等4名患病同学进行全面检查诊治,同时也开展了相关性认定工作,希望能就学生患病与室内环境影响相关性做出鉴定,但未得到受理。“学校将继续主动与家长沟通,建议家长尊重事实,保持理性,依法表达诉求,如司法机关最终认定学校负有责任,学校一定承担,决不推卸。”
(原标题:浙师大回应:5次检测结果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