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之前办了失土保险,再过两年才能每月领500多元;现在咬咬牙,把‘职工险’的差额补上,下个月就能领1100元(女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7月21日上午,浙江省天台县坦头镇黄务洋村村民陈慧林正在细算一笔账。
陈慧林讲的“职工险”,全称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近,该县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规定被征地农民可以有自主选择权,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实现“同城同待遇”。
陈慧林觉得办“职工险”很划算,然而,要补交这一险种的上万元差额,让陈慧林感到沉重。14年前,陈慧林家的几亩地被征收,她和丈夫陈能仁都办了失土保险,此后夫妻俩靠打零工养家。53岁的陈慧林说:“参加‘职工险’以后生活就有保障了,但眼前拿不出补缴款。”她表示,除了积蓄,他们夫妻还缺2万元无法筹措。
据介绍,该县除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外,还有不少未达“退休”条件的被征地农民。47岁的白鹤镇上卢村村民卢福寿说:“我一直在关注这个消息,因年龄问题,即使交了钱也不能立即领到保险金,而一下要交那么多钱还是有点心疼。”
据统计,该县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有4万户左右,有不少家庭存在经济困难现象。
为了减轻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负担,天台农村合作银行推出养老贷款项目,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最高3万元的个人贷款,最长期限为5年,贷款利率实行基准利率,低至5‰,贷款对象的最高年龄放宽到75周岁。
考虑到农民的还贷压力,该行推出两种还贷方式。贷款期限为1年到期利随本清,1年以上贷款期的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每月在养老金发放时扣取。
这一措施实施后,天台农村合作银行各乡镇网点出现了“爆棚”现象,一大批经济相对困难的农民纷纷前来办理养老贷款。
在白鹤镇信用社,村民排成四五十米长的长龙。该镇小田村主任陈新龙说:“可以领到养老金,银行又可以垫资贷款,加上利息低,这样的政策当然好。”小田村500余人,符合条件的有99人,80%都有贷款意向。
截至7月20日,该县已完成被征地农民签约24237户,发放养老贷款5549户,贷款金额已达1.56亿元。
(曹赛瑜 徐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