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近日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在东莞专门以乞讨谋生的约有3000余人,而在东莞城区就有1000余人。在这些职业化乞讨人员的背后,往往是残暴的犯罪集团,他们故意致残小孩、老人,然后逼他们乞讨。(3月18日《南方都市报》)
网上流传的这则视频报道,令人触目惊心。“丐帮”犯罪团伙故意将身体健全的人弄残,然后用殴打、监视等方式胁迫他们乞讨,成为赚钱的工具,连幼小的孩子也不放过……在现代文明社会,如此毫无人性的残暴行径,竟然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招摇过市,却没有一个政府权力机关出面干涉,这实在匪夷所思。与当地政府严厉打击的色情业一样,“丐帮”黑幕所隐藏的罪恶应该被彻底铲除。
今年2月中旬,一位媒体记者撰写的文章《东莞:工人、小姐与乞丐》在网上引发轰动。作者称,2000年他21岁的堂叔在东莞打工无故失踪,之后被“丐帮”致残,成为东莞街头的一名残疾乞丐,家人苦苦寻找了10多年,至今仍未找到。其实,在这之前,东莞“丐帮”黑幕也并非什么秘密:曾混迹过“丐帮”的山东残疾老人王秀勇,2002年向东莞石碣镇公安分局举报某“丐帮”帮主殴打、虐待残疾童丐,却被答复“丐帮的事儿,不属于我们管,我们管不了,你找民政部门”。2010年,王秀勇还曾向东莞市刑警大队提供过东莞“丐帮”情况分析,却未得到警方应有的重视。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和极低的违法成本之下,专门操纵残疾人和儿童进行乞讨的“丐帮”越发肆虐,无端遭受非人待遇、沦为赚钱工具的受害者和因此而破碎的家庭也越来越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这些怪象背后,自然少不了当地政府的不作为,甚至不排除某些部门从“丐帮”获取利益,故意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熟视无睹,甚至充当他们的保护伞,就像当初对待色情业一样。其实,不止东莞如此,国内很多城市的职业化乞丐问题也由来已久,且久治不愈。
最令人揪心的,是病残儿被迫行乞,其中不乏健康孩童被拐卖后致残。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实际上,违法胁迫残疾儿童乞讨的“丐帮”却逍遥法外,处于“三不管”的境地—妇女儿童保护组织没有管理权限,民政部门没有执法权,公安部门则坚持没有报警就不得出警,导致很多被迫乞讨的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救助。
违法胁迫残疾人乞讨的幕后黑手多年来之所以一直打不掉,不是因为我们缺少相关的法律制度,症结在于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卸责,依法行政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在现代法治社会,违法致残并胁迫他人乞讨的“丐帮”必须得到法律严惩,长期失职的执法部门也应受到严厉问责。(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