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对社会影响面较大的腐败、渎职案件的调查工作,以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督促调查尽快进行。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在沪全国政协委员杨健以提案的方式提出建立反腐工作制度,来推进反腐案件的调查。
在提案中,杨健建议,纪检等有关机构对网络等民众举报的腐败案件应尽快回应,抓紧调查,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参照信访的处理答复时间一般为60天,刑事案件侦查期一般为两个月,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期一般为一个月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纪检机构制定对公众举报案件的处理、答复期,从制度上消除目前存在的“反应快、调查处理慢”的状况。他认为,还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对社会影响面较大的腐败、渎职案件的调查工作,一方面可提高案件调查过程的社会透明度与公信力,增强社会大众尤其是网络爆料者对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信心,另一方面也可促进案件调查的进度,保证调查在短时间内完成。同时,杨健建议,将有关反腐案件的进展情况纳入各级机构新闻发言人的发布范围,及时给公众一个说法。
杨健建议,可以实行举报贪腐重奖制度,并且重奖不是10万、20万元,而是经查实的犯罪金额的10%、20%。通过媒体宣传网络举报的渠道和奖励办法,既彰显惩治腐败的决心,也可以对已经实施或企图实施贪腐犯罪的官员起到警示与震慑作用,同时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监督与检举的热情。
提案还提出,人大在适当时候考虑官员财产申报的立法或在现行的《公务员法》内增加有关条款,以使这项制度从开始实行时就成为一项法律制度,获得法律保障。同时,应当规定“裸官”不得担任高级领导职务和实权部门职务,作为防腐反腐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且严格规定禁止高级官员的配偶经商,这也是防止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的一项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