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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战、复仇导致的变态心理
在日本士兵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手记中常有这样的记述:“因为是命令”,强烈的从属意识成为日本士兵进行战斗和屠杀的精神动力。在上级下达的屠杀令下,大多数的日本士兵失去了自身的价值判断能力,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杀人犯,而是把自己当作是实现国家目标的爱国者。
在南京,日军屠杀的手段异常残酷,凡一个杀人狂所能想得出的最残酷的杀人方法,日军几乎都使用了。从这一点判断,日本士兵绝不是简单的杀人工具。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日军部队主要是朝香宫指挥的上海派遣军和柳川平助指挥的第10军,这两支军队的士兵普遍存在厌战情绪,不少士兵甚至有复仇心态和不正常的变态心理。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日军第10军曾在华北连续激战,人员伤亡甚巨。有些师团的兵员多是未经教育的补充兵和被迫赶赴战场的预备役士兵,战斗素质和纪律性都不强。由于在出征之前,他们已被告知占领上海后便送他们回国,所以在占领上海后,整个第10师都不愿久战。但是,南京战役的打响使得回国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失望、不满情绪在部队中蔓延,官兵中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厌战情绪。恼怒在心成了一种发狂的状态,为了激发这些部队的士气,日军指挥员们便纵容抢劫、屠杀、强奸等暴行,以此来发泄士兵的不满情绪。
曾参加南京作战的日军第16师团第20联队士兵增田六助回忆说:“在攻击南京过程中,中队不断地出现伤亡。这些人都是熟悉的年轻同乡,也有些是亲戚、堂兄弟或是同胞兄弟。我的弟弟在中国战场战死了。所以我一看到中国人,就想到这是弟弟的敌人。”
一个被征召的下士写道:“烧、抢、杀这类事,可以这样说,它是被各种纪律捆得死死的军队任务当中,个人单独行动能够允许的最宝贵的‘自由’时间。”
帝国主义教育
采用恐怖手段,迫使中国屈服是日本军国主义在全面侵华战争中的既定方针。1937年8月15日,日本政府曾发表“膺惩暴支”的声明,其方针是:用暴力手段消灭中国的抗战意志,歼灭、破坏和杀戮中国军队。在攻打南京时,日军以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的名义,向所属各部队下达了“应全部杀掉俘虏”的命令。
在军国主义的多年熏陶下,杀人变得简单起来。当年曾经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日本士兵,第114师团重机枪部队一等兵田所耕造介绍说:“那时我在下关,用铁丝网上拆下来的铁丝,把抓住的人每10个捆在一起,推成‘井字形’的垛,然后浇上油烧,这叫‘捆草袋子’。简直和杀猪一样的心情。干这这样的事,杀人就算不上什么了,司空见惯了……”
日本战犯山冈繁这样描述他所接受的军国主义教育及其形成的可怕的精神状态:“当时,我们对日本民族保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优越感,而对其它民族采取蔑视态度。还有一种残忍的武士道精神,把杀人当成英勇行为,并从崇拜天皇的极权主义出发,产生了非人道的思想,即对强者、掌握权力的人绝对服从,对弱者、不掌握权力的人使之服从……”
战后,一些日本下级官兵谈到他们接受军国主义教育后产生的种种可怕的精神状态时说:“那时认为中国人是蝼蚁之辈。我们接受的教育就是这样,杀死蝼蚁之辈,还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吗?”
东史郎在日记中记载了奔赴战场之前与亲人告别的情景:“我的养母哭着和我分手,她希望我活着回来,她求我活着回来。我的生母笑着和我分别,谈话冷静,并激励我毅然赴死。”东史郎的养母住在农村,孤陋寡闻,生母住在城市,见多识广。可见教育程度越高,受军国主义毒害就越深。东史郎生母所代表的当时的日本国民的精神构造反映了军国主义法西斯强化教育的恶果和极端的欺骗性。
正如东史郎所说:“军国主义思想武装的日本军队没有人类的爱,没有人道主义。”侵华日军之所以置人道主义与国际公法于不顾,悍然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其根源就在于日本明治维新后推行的军国主义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