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视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扣押或者冻结公司等9002万元财产)
乐视网公告称,2018年11月9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4)。近期,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京01财保137号),相关进展如下:“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名下价值九千零二万二千元的财产。”
附公告原文:
乐视网: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04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8-194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9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4)。近期,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京01财保137号),相关进展如下:
一、本次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1、裁定当事人:
申请人: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创新”)
被申请人一: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视网”)
被申请人二: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乐乐互动”)
被申请人三: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鹏翼”)
2、本次裁定主要内容:
“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名下价值九千零二万二千元的财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天弘创新)》涉及保全金额非上市公司最终需承担金额,上市公司最终法律责任以有权机关裁决结果为准。若上市公司胜诉、裁决意见证明天弘创新此次申请为错误保全,上市公司保留向申请人追究错误保全责任的权利。
2、根据公司目前了解情况,本裁定所述事项未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审议、签署程序,其法律效力存疑。上市公司会积极应诉,以避免上述违规事项对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如公司最终胜诉,上市公司权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得到保护,公司免于承担任何赔偿、回购责任,公司或有债务将得到缓解,有利于后续生产、经营恢复;如公司败诉,上市公司根据承担的回购和其他赔偿责任、债务等,会向相关责任人及相关公司继续追索、起诉。
3、关联方及关联方公司应承担此次违规行为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将全力对关联方应收款项进行催收,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公司利益;上市公司将要求非上市体系关联方优先以现金偿还债务;在关联方公司未满足前述现金偿还情况下,上市公司优先要求以FaradayFuture相关资产或股权抵偿债务。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12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目前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申请对乐视网、乐乐互动体育、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价值9002.2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已经获得法院批准并执行。法院将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乐视网、乐乐互动体育、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名下价值9002.2万元的财产。针对上述消息乐视网官方尚未作出任何回应,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则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并不清楚”。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通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了解到,该院已于近日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三家乐视系公司名下价值9002.2万元财产。
今年9月17日,申请人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创新”)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价值9002.2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10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乐视网、乐乐互动、北京鹏翼名下价值9002.2万元财产。据媒体报道,目前该裁定已执行。对于该裁定,乐视网内部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清楚,正在调查。”
事实上,11月9日,乐视网曾公告过四起仲裁事项,其中一起即王思聪旗下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决包括乐视网在内的乐视体育原股东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97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