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常务会议:破除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障碍)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改革举措破除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障碍,激发经济活力和动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是继7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之后,国务院再次对促进民间投资领域有关事项作出重要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总体稳中向好,面对当前新形势新变化,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半年经济工作部署,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施策、预调微调,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此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汇报,要求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两个毫不动摇”,一是下更大力气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门槛。聚焦补短板、扩内需、稳就业,在环保、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方面,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一大批商业潜力大、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
二是取消和减少阻碍民间投资进入养老、医疗等领域的附加条件,帮助解决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难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三是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尤其是营改增等减税措施要抓紧到位。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传导机制,采取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方式,缓解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
此前在7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曾提出“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以民间投资为主、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对比来看,此次会议提出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的项目范围明显扩大,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和环保领域也被包含在内。此外,在此次会议上,还新提出了“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的表述。
对于此次会议中提出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这一保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的举措,目前,各地已有不少初步尝试的案例。
例如,据当地媒体报道,深圳市将设立初始规模为20亿元的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通过对银行机构为该市中小微企业放贷形成的不良贷款给予风险补偿,撬动银行机构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云南省有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将“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并视资金池运作情况逐步扩大规模,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等。对贷款后出现的坏账,由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贷款本金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