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居住证助力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唐丽 冯晓书)凡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9月26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各区解决随迁子女所占用的公办和民办学位均实行补助,调动各区政府积极性,市区两级共同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实施意见》对广州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两个为主”(即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提出了要求;目标任务部分,明确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未来4年须达成的目标,入学条件明确了按国家和省的要求保障统筹学位和积分入学的条件,具体条件和操作由各区根据情况各自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居住证》对于来穗人员享受城市各项公共服务极为重要。根据《实施意见》,凡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根据其在广州市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1个险种的年限等条件中的任何1项发生地所在区申请积分制入学,该区不能拒绝受理。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5号)规定,享受人才绿卡优惠政策的持有人随迁子女,可不申请积分入学。
同时,加大公办学校建设力度和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服务。各区要及时接收居住小区配套学校并将其办成公办学校,切实解决学位供给,稳妥推进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各区政府要鼓励和扶持办好面向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