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制度对平庸之恶说不)
抄袭论文、买版面发论文,近年来屡有新闻曝光却总难禁绝,加上各种职称、晋级、收入等考核机制倒逼,让这种违背诚信的事,成了很多人不以为然、司空见惯的小事。至于说,从网上买张病假条,去骗一下单位,“偷”来一个长假,就更不算什么大恶。就像学生时代,谁还没逃个学、旷个课一样。
听上去人之常情的事背后,仔细想想,很多却洞穿了道德底线,甚至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这样的小“坏”,或许无法立刻得到法律的惩处,毕竟法律很难及时高效并确切地完成责任判断,但这些行为对信用社会的建设,却有着很大的杀伤力。
犹太裔思想家汉娜·阿伦特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平庸之恶”的概念。一般认为,对于显而易见的恶行却不加限制,或是直接参与的行为,就是平庸之恶。
平庸之恶,生活中无处不在。它植根于道德、法律、一般制度三者边缘,主要归于道德领域,妨碍道德准则的通畅运行。
然而,道德是无形的,在社会治理中,固然是一种手段,但现代社会,人们或许更愿意相信和认同规则。
制度正在对平庸之恶说不。自2013年以来,国家着手顶层设计开始构建信用社会的制度安排,明确提出了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切入口,实现信息跨部门跨领域共享,对个人和组织机构的诚信行为施加看得见的影响。
正如两篇报道中专家所言,不管是购买病假条还是论文抄袭,都是对社会信用的严重透支。我们会抱怨为什么今天很难相信陌生人,会激愤于骗子当道,会无奈于生活得小心翼翼,生怕落入圈套、掉入陷阱。然而,一切都只有“他者”在加害吗?在期待不诚信的老赖和造假作恶的公司能够得到更多惩罚的同时,个体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家各相关部门正在推进的信用体系建设中,公民个体的诚信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在德国,公交运输网络没有检票闸机,开放式检票系统的好处显而易见,节省设备和人员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乘客也享受自由行的便捷。然而,一旦有人逃票,就是触犯法律,要对其进行高额罚款。
通过制度规范构建起高效、便利的社会生活,正是我们所向往和追求的。前提是,每个人内心敲响诚信“赤字”的警钟,勿以恶小而为之。况且,我们的制度也正在扎紧“篱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