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西宁法院试点家事法庭)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8月15日,记者从青海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获悉,作为青海省3家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自今年6月试点成立家事法庭至今,该院已受理家事案件274件,结案194件,尚未出现判决及上诉案件。
据悉,家事法庭受理范围涵盖婚姻及其附带案件、“三养”(赡养、抚养、扶养)、亲子关系案件、收养关系案件、同居关系纠纷案件以及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此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以及涉少年家事案件和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校园伤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也一并纳入其中。家事法庭由社会阅历、调解经验丰富的5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以及4名书记员组成专业团队,尽力让老百姓的家务事在法庭上能理得清、解开结。
数据显示,6月1日至8月15日,该院家事法庭受理的274件家事案件包括219件离婚纠纷、25件继承纠纷、7件“三养”纠纷等案件,结案194件,结案方式主要为调解、撤诉,结案率达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