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
暨推进大客户直供电、新能源电力替代交易等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8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
公司、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暨推进大客户直供电、新能源电力替代交易等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集团”)近日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节水”)分别签订了《新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光伏农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本公司作为爱康集团旗下新能源售电业务、新能源电站投资运维业务的唯一平台,在爱康集团前述战略协议具体落实后,有关大客户直供电、新能源电力替代交易、光伏电站运维服务的业务将授予本公司实施。
2、公司与天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拟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结合国家售电侧改革的政策,利用已有的电网运营企业及交易机构开展电力双边直接交易活动。
3、在坚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前提下,公司拟与天业集团燃煤自备电厂就双边电力替代交易展开合作。该项合作的实施将有利于新能源电力的消纳。
4、上述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后续的具体合作细节需双方另行约定。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时间及协议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相关业务需在完成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后方可实施。公司将视协议履行的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和内部审议程序。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新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光伏农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各方商定,拟在大客户直供电、新能源电力替代交易、地面及分布式电站EPC合作、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光伏农业等方面展开战略合作。鉴于该框架协议中大客户直供电、新能源电力替代交易、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光伏农业项目的具体实施,可能会给本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公司现将相关事项进行公开披露。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659001299898838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彬
注册资本:320000万
成立时间:1996年6月28日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经营范围:氯碱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片碱、粒碱、固碱、液碱)次氯酸钙、次氯酸钠、石灰、高沸物(二氯乙烷)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1,4-丁二醇、乙二醇、 化学制品、固汞催化剂、水泥及水泥制品、塑料制品的生产与销售。钢材、建材、畜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的销售。种植业、养殖业,节水农业技术推广,节水农业工程技术研究,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物业管理,自建铁路专用线的轨道运输。装卸与搬运,检测设备技术咨询与服务,机器设备租赁服务,模具、零配件加工与制作。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报检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与咨询,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网络综合布线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工业监控设施的销售、安装和维护,网站设计、制作和维护。
天业集团组建于1996年7月,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的大型国有企业,其控股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6月在上海交易所上市、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连续十一年进入中国制造业500强,连续六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是全国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产业涉及塑料制品、节水器材、热电、化工、电石、水泥、矿业、建材、物流、食品、对外贸易、建筑、安装与房地产等多个产业领域。
2、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650000410002177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林
注册资本:51952.15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0日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经营范围:节水灌溉高新技术开发及推广;新型节水器材中试及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转让及服务;节水灌溉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利用;给水用PVC管材、PE管材及各种配件、压力补偿滴灌带、迷宫式滴灌带、内镶式滴灌带、农膜及滴灌器生产和销售;进口废铜、废钢、废铝、废纸及废塑料;废旧塑料回收与加工;机电产品(小汽车除外)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除外)、农业机械及肥料的销售;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具体范围以资质证书为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
天业节水是目前国内具有规模优势、技术领先的节水灌溉企业,以开发和推广“中国农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着”的高效节水技术与产品为发展宗旨,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适用先导、品牌驱动”的发展战略,首创“新疆天业大田膜下滴灌系统”,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式,促进了中国农业从传统农业种植与灌溉方式向现代化种植与高效节水灌溉方式的革命性转变。
三、《新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光伏行业有关规定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互相将对方作为重要合作伙伴,建立长期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各自利用自身资源和行业优势达到合作共赢。拟在以下四个方面展开全面战略合作:
1、大客户直供电:双方在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范围内,结合国家售电侧改革,拟利用已有的电网运营企业及交易机构开展电力双边直接交易活动。
2、新能源替代交易:在坚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节能环保要求下,公司与天业集团燃煤自备电厂展开双边电力替代交易合作,拓展新能源电力的消纳空间。
3、地面及分布式电站EPC合作:为充分利用甲方的土地及屋顶资源,降低甲方的商业用电成本,甲方提供可以利用的土地及屋顶资源,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拟为甲方建设200MW地面及屋顶分布式电站,乙方负责电站项目方案设计、建设等工作,甲方负责前期项目申报,具体投资合同在甲方获取电站申报所有手续后,以双方签订的总包EPC协议为准。
4、光伏电站运维服务:乙方未来将为甲方的光伏电站提供运维服务,在保证发电量的前提下,不断提升运维水平,包括配套碳金融交易等。
如果甲乙双方在本框架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未就上述合作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分别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则所涉及的合作项目终止,不影响本框架协议其余项目的推进。
本公司作为爱康集团旗下新能源售电业务、新能源电站投资运维业务的唯一平台,在爱康集团前述战略协议具体落实后,有关大客户直供电、新能源电力替代交易、光伏电站运维服务的业务将授予本公司实施。
四、《光伏农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
为响应国家及地方政府对西部大开发及一带一路政策号召,结合农业产业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天业节水产业优势,及爱康集团在新疆光伏电站的规模,促进双方的紧密合作,双方商定在光伏用地土壤改良、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设计、农光互补及农业运营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为充分利用天业节水的区域及技术优势,由天业节水依据农业种植需要,对爱康集团及其关联产业目前在新疆的光伏用地进行现场勘察,在不影响光伏发电的情况下对土地适当增加部分农业设施。合作模式包括甲方独资、乙方独资和合作分成。
如果甲乙双方在本框架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未就上述合作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分别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则本框架协议所涉及的合作项目终止。
本公司作为爱康集团旗下光伏电站投资运维的唯一平台,在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并且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将所持有的光伏用地提供给相关农业项目,将产生可观的综合效益,对公司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在互联网+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在多年光伏电站投资、运维积累的经验和资源基础上,公司开始搭建以卓越的能源生产商为体,以新能源服务和新能源金融为翼的“一体两翼”的业务格局,本次大客户直供电、新能源电力替代交易、光伏电站运维服务业务开拓进一步巩固了公司能源生产商的市场地位;
2、本次与天业集团关于大客户直供电、新能源电力替代交易的合作符合国家售电侧改革、新能源发展和传统能源替代的施政目标,有利于新能源发电的消纳,预计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3、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光伏发电运营商,在电站代理运维、碳资产开发、电站评级等能源互联网发电侧领域进行了深入的布局,未来为天业集团投资的光伏电站提供运维服务有利于公司扩大光伏电站的运维规模,加大了公司在该领域的布局,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高了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4、发展光伏农业、带动光伏用地利用的运营模式有利于提高公司光伏电站用地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收益,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六、风险提示
该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细节和商业盈利模式尚需进一步磋商并签署正式协议,项目能否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