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22日讯,央行官网22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5年6 月1日起实施。日前,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央行称,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能提高银行卡交易处理和资金清算效率。
央行称,银行卡清算机构是指专门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企业法人。银行卡清算机构通过设立统一的银行卡清算品牌,健全清算标准体系和业务规则,发展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作为入网机构,实现银行卡规模发行与广泛受理,提高了银行卡交易处理和资金清算效率,在整个银行卡产业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银行卡是我国个人最广泛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卡清算业务包含持卡人、商户、收单机构和发卡机构的大量金融信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二是银行卡清算业务涉及机构间债权债务计算和资金结算安排,关系到银行间清算秩序;
三是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属于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其风险防范和稳定运行对维护银行卡交易的正常秩序和支付体系的稳定运行有重大影响;
四是银行卡交易环节参与主体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服务和居间协调,对维护相关各方利益,尤其是广大持卡人权益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确保具备专业资质、稳健经营能力的企业进入到市场中,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是防范银行卡支付风险、有效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维护我国支付体系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性制度保障。
发稿:张莉/曹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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