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鼎力机械”)近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保荐机构是中国中投证券。
招股书显示,公司面临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2009年7月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2009-2011年期间,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2012年10月29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如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将按照新税法规定,自第二年开始适用25%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