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仍不齐全,多项证明文件缺失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梅,600732)的举牌方再度向董事会提交了同样内容的提案材料,上海新梅在公告中称,提案材料仍然不齐全,多项证明文件缺失。
7月25日晚间,上海新梅公告,6月份举牌上海新梅的兰州鸿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鸿祥”)等6名一致行动人,提出了包括免去上海新梅现任董事长张静静及全部董事会成员等的16项提案。经上海新梅董事会审核,相关提案材料内容尚不充分、完备。
兰州鸿祥等6名一致行动人于28日再度提交议案材料,但内容与其之前递交董事会的材料相同,材料仍然不齐全。
据上海新梅28日晚间公告,举牌方此后补充的材料仅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崔皓丹、韩长印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但提名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都未提交。
上海新梅在公告中还指出,兰州鸿祥等6名一致行动人须提供董监事候选人是否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及具体持股数量,以及其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的材料说明。
“第二次递交的材料和第一次(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把董事会收改成了监事会收。根据兰州鸿祥提供的材料,我们无法对选举人的持股情况、是否有不良记录等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核。”上海新梅证券事务代表李煜坤7月28日晚间对记者表示。
上海新梅此前在公告中指出,兰州鸿祥及其一致行动人因6月6日举牌上海新梅一事涉嫌证券违规目前尚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认定兰州鸿祥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被立案调查期间的表决权受到限制,相关表决结果将在不计入兰州鸿祥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数之后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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