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丽江泸沽湖管委会副主任胡振兴:按规划,泸沽湖景区的建筑得距离湖边80米外,3层为准,高不超8米,长不过18米,“那家酒店超高超长超体量,外形面貌也不符合当地的风格。”
黄飚妻子邱红:酒店的完工在“两违办”组建整治之前,手续齐全,“就算是违章,证件也是你们发的。”
早报记者 王万春 发自云南丽江
风景如画的泸沽湖畔,有一栋四层的“违章建筑”,屡次拆迁均毫发不损,它的投资人身份特殊——国乒领队的妻子。
不需要特意留心,走在泸沽湖畔的洛水村码头,一幢欧式风格的4层建筑物会映入你的眼帘。早报记者注意到,这是一家装修时尚、尚未开业的酒店。看上去,它跟周边摩梭人3层的木龙房极不协调。
更引人关注的,是这幢建筑物背后的投资人邱红。她是中国乒乓球队领队黄飚的妻子。
该建筑2012年兴建,2013年被丽江市和宁蒗县的主管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然而,政府部门组织了3次拆迁,始终“拆不动”。
当地人把矛头直指黄飚。“他说他是国家队领队,没人敢把他怎么样。”
指责和拆迁无效后,违建的效仿开始了。当地的摩梭人、外来的投资者,有人跟风违建。“他们(黄飚家)能建,我为什么就不能建。”
一幢格外显眼的建筑
从云南进入泸沽湖景区,洛水村是游客的第一个落脚点。村里都是摩梭人3层的木龙房,哪怕是外来投资者兴建的客栈、酒吧,也没有特立独行。但对每一个经过洛水村码头的游客来说,距湖边约20米的一幢红顶4层的欧式建筑,格外显眼。这是一家现代钢筋水泥结构、装修时尚奢华、尚未开业的酒店。
“这是违章建筑,拆不了,要拆除需要丽江市和云南省里的重要领导出面。”当地村民扎西告诉早报记者。
扎西称,酒店老板是个女的,说是国家体委的人,跟丽江市的领导关系好,办手续上面打了招呼,景区管委会没办法。
“北京过来的人建的,很久了还没有开业。”一家客栈的老板张海燕说。她说,按照规定泸沽湖景区建筑限高8米,不超3层,这家酒店严重超标,估计高有12米,管委会多次来拆除,但都没有效,一次这家酒店的老板到她家吃饭时提起,“手续齐全,看他管委会能怎么样?”
早报记者调查后得知,他们所说的女子,是曾经的艺术体操运动员邱红,是中国乒乓球队领队黄飚的妻子。
正因为对方这样的身份,使得“久拆不倒”的酒店给当地的村民和客栈老板们有了“人家有背景”的印象,“他说他是国家队领队,没人敢把他怎么样。”这样的说法在这个4A级风景名胜区不胫而走。
早报记者获得的多份资料显示,该酒店于2011年由当地村民阿客宾玛拉姆上报审批,在自家的宅基地兴建房屋,而投资者正是邱红。
根据丽江泸沽湖省级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振兴的说法,泸沽湖景区的建筑,首先要符合当地的核心文化风格,必须是木龙房,有经堂。
胡振兴称,按照云南省和丽江市的城乡主体规划,泸沽湖景区的建筑得距离湖边80米外,3层为准,高不超8米,长不过18米,“那家酒店超高超长超体量,钢筋结构的外形面貌也不符合当地的风格。”
“实习生”批的证?
早在2012年10月15日,丽江泸沽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发现对方违规建设后,对还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女村民阿客宾玛拉姆下达了停建的通知书。
但是,没有获得审批的酒店并没有就此停工,2012年底时酒店基本框架完成。
2013年2月28日,由景区管委会和宁蒗县的国土、住建、环保、旅游及永宁乡党委等部门统一组织成立了“泸沽湖两违整治和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胡振兴担任其中的行政执法小组组长。
就在执法小组对该酒店违章采取措施,要求其停工,没收其施工设施后,发现对方手续已齐全。原来,2012年11月6日,该酒店取得了宁蒗县住建局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胡振兴说,泸沽湖景区建房,此前需要11个公章,后感觉老百姓办事繁琐简化成5个部门。先是由当地村民自己提出建房申请,经村委会通过,上报乡政府,再经过管委会前置审核,取得宁蒗县国土局和住建局的审批后即可。
胡振兴称,违建的酒店,在建设中一边施工一边审批,一开始审批报告上是3层,结果拿到手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变成了4层,“这是因为他们从中做手脚,涂改了审批报告,用了欺骗的手段。”
同样,宁蒗县国土局副局长熊瑞华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也称,对方审批报告上是3层,拿到手的许可证上是4层。
胡、熊两人说,由此造成了违章建筑手续齐全的事实,使得行政部门的执法效率低下。“这是个大难题,老百姓议论,社会关注,我们压力大。”胡振兴说。
胡振兴称,整治期间,对方在找“两违办”下属的各小组领导时,亮出了黄飚的身份名片。
胡振兴和熊瑞华,都将矛头指向了“临时工”。二人分别称,宁蒗县住建局一名实习生,在审核材料时违规盖章,使得许可证流出,“现在由纪委和公安立案调查,已经将笔迹拿往云南警官学院进行鉴定。”
“久拆不倒”的法定程序
认为许可证造假后,当地政府部门决定将其撤销后再作出处罚。
2014年1月24日,景区管委会和宁蒗县住建、国土、旅游、环保等多部门举行听证会,决定撤销该酒店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于1月26日由宁蒗县法制办向酒店下达撤销的通知。
3月6日,宁蒗县住建局下发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要求对方房屋总违建建筑面积2331.63平方米拆除,并处以498982.5元罚款,同时要求房屋风貌按照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整改。“就是要求你穿衣戴帽,跟周边风格协调。”胡振兴说。
邱红和阿客宾玛拉姆不服,向丽江市政府提起关于“撤销许可证”的行政复议。5月22日,丽江市政府举行听证会后决定,维持宁蒗县县政府作出的“撤销规划建设许可证”。
6月份,邱红等人又向丽江市政府提起关于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他们认为处罚不合适。
7月14日,丽江市政府再度举行听证会,会后决定撤销宁蒗县的“处罚决定书”。7月22日,拿到此次听证会相关文件材料的熊瑞华看到,因对法律的理解有出入,在云南省住建厅的指导下,处罚内容改为拆除违建的第4层和超体量的面积,并对超标的部分进行每平方米100到300元的罚款,合理的给予保留。
“下月就要照常开业”
7月25日,在阿客宾玛拉姆的家中,邱红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自己根本不认识什么市领导,而黄飚忙于带队参赛,无暇顾及这些,村民们的传言不实。
邱红称,自己本身就是云南人,当初来泸沽湖玩认识了老阿妈阿客宾玛拉姆,随即决定在她家的宅基地上盖房,和老阿妈协商达成一致,“他们出地,我出钱,就想着一边生活一边做点生意。”但她始终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透露投资资金和远期规划。
邱红认为,酒店的完工在“两违办”组建整治之前,自己手续齐全,“就算是违章,证件也是你们发的啊。”
邱红称,如果有人篡改了审批报告,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你说有人改了,直接抓人啊,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抓?我看你们敢不敢抓?我们是要照常开业,下个月就开。”
邱红说,她认为主要是自己是外来投资者,投的钱多,村民和其他客栈老板一看酒店盖得精致,就开始针对,“你管委会既然整治违建,为什么在整治期间还有不少客栈违规盖了起来?你怎么不去整治人家?这就是政府不作为。”
“他们(邱红)能建,我为什么就不能建,他们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是他们先这样建的。”7月22日,在洛水村码头距离违建酒店约800米处的另一处违规兴建客栈的工地上,一名女子说。
该名不愿具名村民的话似乎能解答邱红的疑惑,但实际上双方以此互相指责,治理违建似乎走入了死胡同,都觉得执法部门应该一视同仁。
一些村民告诉早报记者,邱红在风景区违建,带坏了风气,违建在洛水村愈演愈烈。
阿客宾玛拉姆的女儿阿客达玛有些情绪激动,她说宅基地是自家的,手续是合理合法的,但政府部门几次三番要拆,收了旅游景区的门票钱,怎么不去查查晚上直接向泸沽湖排污的。
“政府花钱要求给房屋上颜色,脸色是好看了,但里边是烂的。”她埋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