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2月间,“我任步兵第163联队联队长,在河北省保定县盘踞的时候”,把“逮捕、监禁的中国人约有20名”,“用斩杀、刺杀等方法进行杀害”。“3月左右”,“因京汉铁路望都站和清风店站中间地区约10公尺的铁轨被拆去”,“捉了10余名嫌疑者,经拷问而杀害三四名”。“5月左右”,“望都附近的铁路沿线(望都西方约1公里)的一所炮楼发生被八路军急袭遭覆灭”,“拷问了居民30名,杀了通谋者6名,并将接近炮楼之3栋民房放火烧之”。“6月左右”,“拷问了很多的居民,杀害了5名通谋嫌疑者,并烧了数栋民房”。
1942年5月27日,在冀中作战中,于河北定县东南22公里处,“我指使第1大队杀害了八路军战士、居民约达800人以上”,“使用了赤筒和绿筒的毒气,受到机枪扫射的不只是八路军战士,迷失逃跑路途的居民也被射杀了......冀中“侵略作战的结果,给与中国人民的损失是:杀人约1100名,破坏房屋10栋,烧毁3栋,把450栋的房屋掠夺使用了10天的时间,并酷使中国人民240名修筑8个炮楼(约10日间)”。
1943年春,在河北行唐西北方山区,第2大队共“杀害八路军和居民约250人,烧毁房屋约50栋”。“各部队将居民组成探知组,指使他们在前头走踏地雷而虐杀。”
1944年5月,在河南嵩县,因一士兵失踪“逮捕了居民十数名,并杀害了五六名及烧了十二三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