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14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一)大力组织收入,确保完成任务
科学合理确定收入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征收任务。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及时组织收入调度,科学预判收入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解决收入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依法强化税收特别是主体税种收入的征管,及时掌握税收动态,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费,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和擅自出台先征后返政策等变相减免税行为。坚持做大财政收入总量与优化收入结构并重,严格控制非税收入和涉土税收占比。按照“掌握费基、管理费源、加强征管、足额入库”的原则,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努力挖掘费源,确保各项非税收入费款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努力确保实现财政收入首季度“开门红”,半年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年底超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二)支持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多方筹措和调度资金,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全面推进工业五项工程,促进石化及精细化工和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增强我市工业竞争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支持辽东湾新区加快建设,全面推进以港强市。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生态农业发展。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大项目、县域产业集群发展等,提高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支出管理,提升使用绩效
完善预算管理,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要按程序报批。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差旅费、接待费等管理办法,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规范预算单位理财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严肃财经纪律,从源头上杜绝漏洞、预防腐败和犯罪。强化地方政府债务借、用、还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4年年底前市本级和50%以上县区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四)保障重点支出,切实改善民生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支持农业农民增收,确保各项惠农富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好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政政策,支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投入力度,支持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制度创新
深化预算编制改革,采用零基预算方式编制部门预算。摒弃传统的基数法,剔除多年延续形成的财政支出基数中不合理部分,以当年财力为资金分配基础,以当年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分配依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乡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乡镇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秩序,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市委六届六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全市“一条主线、三大任务、四个转型”的总布局和“四个转变”的总路径,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财政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开创我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新局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财政局局长 王 岩
(原标题: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