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6月13日阿里巴巴集团支付宝上线余额宝为开端,拉开了互联网金融迅猛崛起的大幕。
随后,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支付纷纷涌现,7月份,百度、新浪等27家公司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P2P网贷平台、移动支付交易活跃;10月28日,百度首款理财产品“百发”上线,10亿元额度4小时售罄,3天后第二款产品“百赚”上市再次续演热销神话;11月14日,余额宝在支付宝账户内嵌入的天弘基金旗下增利宝货币基金,规模突破1000亿元,用户数近3000万户,成为国内基金史上首只规模突破千亿元关口的基金,跻身全球货币基金排行第51位。
互联网金融以独特的经营模式和价值创造方式,不断向传统金融业发起渗透和冲锋,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受到冲击甚至替代。对应竞争,商业银行发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拼抢移动支付,征战电子商务,在这些领域展开创新,掀起了一股金融互联网化的潮流。
商业银行将互联网作为技术工具和新的渠道,持续改良传统业务体系。其中,工行电子银行的业务量占比超过70%。商业银行还直接推出电商平台与新兴的电商竞争。建行原有的“善融商城”更加成熟,交行推出“交博汇”、中行推出“中银易商”等。此外,招行尝试涉足P2P,广发等银行试图通过淘宝店销售理财产品等。
与此同时,各家银行积极推广手机银行客户端,并将手机银行的定位从简单的交易和查询平台,转变为融合了支付结算、移动生活、金融服务等多元应用的大平台。
2013年6月,中国银联与中国移动联合推出移动支付平台,截至2013年12月份,已有中行、建行等15家商业银行接入该平台,农行、招行等其他17家商业银行也已完成签约。此外,招行、工行、浦发、光大、平安、兴业等银行陆续推出微信银行服务。
根据《2013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个人网银用户比例较上年增长1.7个百分点,企业网银用户较去年增长10个百分点;76%的企业使用网上银行替代了超过一半以上的柜台业务。与此同时,个人手机银行用户比例较去年增长近3个百分点。
专家点评:
互联网金融创新是金融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可以对传统金融产品进行改进和创新,并提高服务效率,其趋势不可逆转。它作为互联网时代对金融的一种主动创新,已经不满足于仅从业务层面介入金融领域,更筹谋从机构层面介入,试图建立自己的金融机构,这是互联网企业全面深入金融业的表现,而且这个趋势在未来会越来越明显。
首先,从业务类型来看,互联网企业涉足的金融业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第一个是传统的商业银行做的一些触网的业务,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第二个就是新型的支付工具,包括第三方支付;第三个是互联网上的一些新业务,包括P2P,也包括众筹,这是新型的金融业务;第四个是通过互联网作为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包括余额宝等。
其次,互联网金融在短时间内发展如此之快有其必然性,其优势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一、降低交易成本。金融业的本质是服务业,在市场经济中,服务业发展的规律就是不断向交易成本降低的方向发展。从市场竞争的规律来看,未来的发展肯定要往交易更低的方向走,而互联网金融就代表了这种趋势。二、扩大客户服务口径,解决了"长尾"客户的问题。互联网金融打破了很多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为消费者大幅度节约了时间成本,可以满足一直被忽视的“长尾”群体的金融需求,大大提高了客户覆盖率。三、应用大数据,增强金融业风险管控能力。利用互联网金融强大的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行为跟踪能力,可以有助于在技术上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互联网金融基于互联网数据挖掘技术,不断创新征信手段,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更重要的是能有效控制金融风险。
第三,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给传统银行带来了很大压力。一方面,对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对银行业的经营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挑战,压缩了传统银行的利润,与传统金融机构竞争,对传统金融机构产生倒逼作用;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有局部性,在其发展的背后不容回避地存在一定造势、炒作、包装的成分,而且互联网自身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金融业特有风险问题可能相互放大,导致互联网金融易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了防范这种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也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专门的监管。
总之,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业的创新应持鼓励和包容的态度,并进行合理的监管。(点评专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
5.新资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探索发行创新型资本工具步伐加快
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适应新资本管理办法对银行资本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的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监管层积极推动和规范商业银行开展资本工具的创新,商业银行在探索发行创新型资本工具上迈出新步伐。
2013年11月,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包含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补充资本,发行主体范围包括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商业银行,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审商业银行。
2013年12月,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作出特别的制度安排,为银行业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打开融资大门,在通过创新资本工具缓解银行业资本补充困境上又迈进了一大步。
自2012年12月银监会颁布《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明确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基本原则和要求之后,2013年以来,已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披露了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的发行计划。
截至2013年9月末,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87%、一级资本充足率9.87%、资本充足率12.18%,资本充足率呈下降趋势。
专家点评:
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意味着金融监管模式正在向激励创新的方向转变,对于促进银行经营转型、夯实安全基石、构建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探索推进创新型资本工具的同时,商业银行更应关注的是培育内源资本生成能力和增强“造血”功能。银行利润的稳定持续增长,可以减少对外部“输血”的依赖,及时补充资本的合理消耗,如此,银行才有可能实现风险自担,成为整个社会金融安全的屏障。银行利润如果增长萎靡,势必会削弱资本基础,制约银行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动力和空间,甚至危及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因此,监管机构一方面要明确金融机构利润最大化的经营原则,鼓励金融机构理直气壮追求效益;另一方面也要为金融机构经营自主化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切实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点评专家:中国工商银行金融研究总监兼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长詹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