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珠海11月13日电(记者魏蒙)12日下午,就“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珠海召集23人举行听证会。此次听证会,一改以往听证赞成多、反对少的现象,在17名发言者中,首次出现各有7人赞同或反对的情况。有多人建议撤消去年仅对“个人家庭补助”就支出了705万元的“路桥管理处”。
车辆“年票”征收是否合理的争议由来已久,此次听证会上,多名代表称,“年票”本不合理,但反对无效,只能选较低收费的方案。
珠海是在国内率先征此费用的城市。去年,珠海市民周润凡和孙农为此曾状告广东交通厅,但因此事“不属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被驳回。“珠海从1994年开始的这一收费,至2009年就已超过国家规定的15年期限。如按年均3亿元计,15年间已收费45亿元,远超当年15亿多元的贷款。因此,珠海从2010年至今仍在按年票制续收此费的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孙农说。
在广东,目前仅深圳、汕尾、阳江未收此费,其余18个地市均实行标准不同的“年票”制。珠海市物价局此次提出,一是在优惠期内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按10个月征收1080元;二是对10座以下的私人小车优惠期内年征收900元,其他类型车辆除摩托车外则降幅均为10%。来自国企和行政机关的有6人赞成方案一。而律师林叔权则支持方案二。“路桥费本不该收。但在反对无效的情况下,只能选更低收费的方案。”林叔权说。
周润凡和孙农认为将当地两条偏远之处的高速公路打包进“年票”收费,非常不合理。“这两条高速和绝大多数车主毫无关系,很多车主甚至一年都不会使用,完全可以设置收费站。 明确反对这两个方案的还有两名当地律师,他们认为听证材料显示有5条公路是2016年才建成通车,根据管理条例不能收费。另外,还贷的基数也不准确。
网民“珠海小城”也持否定态度。他告诉记者,有300多人的“路桥管理处”成了质疑对象。甚至多人提出撤消这一机构。因为,在2008-2012年,其管理费用支出接近2亿元,其中,对个人家庭补助的支出,从2008年的480万元竟然飙升到去年的705万元,这既非工资也非社保费,合规吗?
就连持赞成态度的珠海市财政局人员胡欢也认为:“路桥管理处应该认真考虑机构改革的问题,压缩人员编制,提高工作效率,才能使老百姓满意和放心。”
当日还有人未明确表态。珠海市物价局表示,将梳理听证参加人的观点和意见后进行研究,在广纳民意后认真完善方案,报珠海市政府审批后再执行。(完)
(原标题:珠海车辆“年票”听证:赞否各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