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观积极纳入市民健康标准
为激发市民参与健康行动的热情,提升市民生活质量,提高幸福指数,引导城乡居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盘锦市卫生局、市老龄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将于2013年10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盘锦健康之星”评选活动。从普通市民中评选出最符合《辽宁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标准,身心健康的盘锦人,传达崇尚健康的理念。
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各类文化、娱乐、健身、养生等活动……近日,市卫生局正式对外发布“盘锦健康之星”评选的8项标准。列出多项“硬指标”,只有全部达标的市民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健康盘锦人”。据了解,此次标准将保持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也纳入了标准体系。例如,了解自我、肯定自我、有幸福感、情绪稳定、不大喜大怒等。
评选活动主要是从全市60周岁以上市民中,经过近三个月的推荐、评选,评出20名身心健康的盘锦健康楷模,传达崇尚健康的理念。目前,以健康盘锦、快乐生活为口号的“盘锦健康之星”评选活动正式启动。活动倡导健康和谐理念、宣传健康科学知识、营造健康文明环境、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凡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三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上老年人(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评选采取基层推荐,县区、经济区初审,主办机构审核,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的办法进行。体检合格者其健康生活主要事迹通过盘锦日报、盘锦广播电视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宣传,公众可通过盘锦日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投票通道为自己认可的老年人投票,最终根据票选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产生10名“盘锦健康之星”和10名“盘锦健康之星提名奖”。
投票评选于11月11日开始,12月1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为最终票选出的10名“盘锦健康之星”和10名“盘锦健康之星提名奖”进行颁奖。
评选指标
本次“盘锦健康之星”活动评选指标依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内有关部门健康指标,结合盘锦市老年人的特点,特别制定。评选的八项指标如下:
1、身体各项功能基本正常,主要器官无疾病;
2、心态平和,情绪稳定,积极乐观;
3、能正确处理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具有较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4、视听功能好,生活自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5、思维健全敏捷,坚持学习,关心社会发展与进步;
6、积极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各类文化、娱乐、健身、养生等活动,并能持之以恒地参加其中一至二项活动;
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8、在居住社区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记者 张美宁)
(原标题:“盘锦健康之星”评选活动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