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方面称会向美国联邦巡回法庭提出上诉
美国政府临时关门并不影响地区法院裁决。
美国当地时间10月9日,路透社报道称,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驳回了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Ralls Corporation)对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起诉。法院称,罗尔斯的风电项目在被奥巴马叫停前就已经“经过了足够的程序”,而且,罗尔斯在收购这些风电场时并没有寻求获得美国的批准。
就此,三一方面昨日回应早报记者称,美国地方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属于正常结果,罗尔斯会向美国联邦巡回法庭提出上诉。
这并非罗尔斯首次被驳回诉讼请求。早在今年2月份,路透社就报道称,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驳回了罗尔斯对奥巴马提出的大部分诉讼请求,而在7月11日开庭时再次被驳回。不无巧合,7月11日适逢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闭幕,当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还宣布,对三—集团部分履带起重机及相关配件展开“337调查”,以确定这些产品是否侵犯美国公司专利权。
不过,三一方面之后否认了被驳回的消息,称“案情复杂,法院决定择期予以宣判”。
罗尔斯与美国政府的纠葛始于2012年3月。当时罗尔斯购入了位于美国俄勒冈州Butter Creek风场的4个风电场项目,但因该项目临近美国军方无人机试验基地,导致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之后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要求罗尔斯立即停工,且在所有设备移除完毕前禁止转让。
当年9月28日,奥巴马更是签发总统令,要求中止该风电项目。同年10月1日,罗尔斯将奥巴马和CFIUS一同告上法庭。这是CFIUS成立以来首次遭到外国公司企业起诉,也是美国总统首次因商业并购案而被列为起诉对象。
罗尔斯当时称,奥巴马的总统令超越了其职权范围,并违反了美国宪法,且CFIUS并未明确或解释到底是何种国家安全威胁。根据罗尔斯的起诉文件,因为奥巴马的决定,罗尔斯在项目设计和基建费用上损失了2000万美元,同时风电场在2012年12月31日前无法投入使用,失去2500万美元的联邦投资税收奖励。
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法官杰克逊(Amy Jackson)2月曾表示,对奥巴马的总统令无权管辖,不适用于司法审查。但杰克逊允许罗尔斯就质疑奥巴马的总统令是否违宪提出诉讼。
早在罗尔斯起诉奥巴马之时,美国国内就有声音称,罗尔斯很难取得胜利,这场诉讼的象征意义更大。
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曾评价该案称,起诉奥巴马和CFIUS是“不得已的选择”,过程比结果重要,态度比结果重要,尊严比金钱重要,“三一集团走在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前列,我们希望在国际化中能得到公正的对待,至少这起诉讼案可以给中国企业提供借鉴。”
录入编辑: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