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中石油和中石化数字来自其2011 年与2012 年《社会责任报告》、环保部数字来自2011年、2012年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通报附表。实习生李一帆搜集 (曾子颖/图)
封闭系统亟待打破
这种自我宣传与监管结论以及公众期待的分裂,几乎贯穿于两桶油的始终。
两桶油亦不时自言苦衷,比如提及减排,中石油亦曾在2013年6月的一篇官方文章中表露过客观困难,一方面,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以及现有生产系统面临调整,企业受到能耗总量逐年增长和单耗指标下降减缓的“双重夹击”。另一方面,关停并转等“看得见摸得着”的节能工作已基本完毕,而剩下的几乎都是“深水区”,“看不见摸不着”的领域。这也多少能解释,“十一五”的中石油可以提前一年达标,在“十二五”开端即遭遇棒喝。
它曾立志将2013年定为减排转折年,但不曾料到,这个转折在一个多月后就到来了。
社会责任报告的自说自话,还是枝节,多位环保人士直言,在很多事关绿色环保的政策决定、项目审批、事故责任乃至环评机制上,石油公司的故步自封,才更具干预和影响力。
与大气污染防治息息相关的油品标准问题,是其中的代表。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说,中国的油品标准早已落后多年。按道理,作为国企,社会责任应该放在首位。但令人遗憾的是,“新的柴油车油品标准,两次被迫推迟,他们就是很大的因素。”
中国环科院车用油品排放实验室主任岳欣则见证了油品标准决策过程中,两桶油的影响力,“他们有绝对发言权”。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确定了标准,往往要问两大公司是否能供应。“往往是供不了一句话,就可以推翻原来草拟的标准”。两桶油对外坦陈的最大困难正来自巨额成本的压力,这被批评为,“只考虑企业利益,而不顾环境大局”。
牵涉到行业规划、项目审批和环评审查上,两桶油的影响同样无处不在,即便偶有挫折,也总能得偿所愿。
实际上,“从设定标准,到环境评价,到规划建设,到生产管理,几乎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根本不需要外面的力量。” 刚在8月份向环保部举报中石油下属新疆分公司7个项目环评造假的向春说。他所在的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近年来一直从事环评领域的NGO工作。
以云南安宁石化项目为例,这个项目的环评公司虽然来自山东,但正是中石油下属的环评公司,“国家并未禁止他们做自己公司的环评。”向春无奈地说。
这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产物。环保部一位环评官员亦承认,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条块下,央企所在领域内的资源过度地集中,如今早已成为监管两桶油们的负资产。“他完全可以做到自己制定标准,自己审批,自己验收,自己监管。”
这位官员举例说,当年搞青藏铁路项目环评,当时的国家环保局曾想邀请铁道部以外的专家,以确保更为公正可靠,但最后只能放弃,“他们从1950年代就开始研究,积累资料,谁能比得过?”
在这样的机制和格局下,外部的专业监督力量,几乎很难介入并发挥作用。“我们既无法影响决策,连找权威专家论证也很难。”自然之友前总干事李波说。
为了论证不久前云南炼化项目环评报告是否有问题,他曾找过十多位专家,但最终大多数仍是石油系统内部人士。“即使退休,他们也不愿意在结论上署名”。而系统外的专家,则坦言,他们和央企有很多合作的项目和资金来源,同样与之有密切联系。
事故频发换回了什么?
这十年,两桶油的经济指标,可谓辉煌,资产规模、利税贡献均彰显举足轻重地位,其在世界500强的位置也日益攀升。
以中石油为例,从10年前的炼油能力不到3亿吨,到2013年即将突破6亿吨大关,奉行的是“规模先行一步”的“中国速度”。
但遗憾的是,公共视野里的这十年,同时也是中国石化事故频发的时代。
2003年,重庆开县井喷事故是标志性的起点。剧毒硫化氢夺走了243条人命,4000多人中毒就医,10万人连夜疏散。两年后相隔几米外的同一井场再度井喷。
2005年的松花江污染,致使当时的国家环保局长解振华辞职,而从2010年到2011年,大连石化在14个月内发生四次爆炸。这些惊天事故的伤害不说,几乎每次事故中都隐现瞒报、傲慢、整改缺位、赔偿折扣的桥段,几乎摧毁了公众对两桶油环保表现的最后信任。
这一次次血的教训,确实也推动了两桶油内部的建章立制和相应投入,以期自律到位。不少石化业内人士提醒应客观理性看待两桶油的履职。“要说两桶油社会责任不够,你看跟谁比。他们体量大、影响大,出点问题就容易形成焦点。”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石化轻纺处处长郭琛说。
“中石油和中石化作为世界500强,技术水平非常高,一年在环保工艺上有几十、上百亿的投入,是非常大的。”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一位官员也鸣不平。
“从上世纪80年代我进入中石化工作时就很重视环保节能。”一位要求匿名的中石化高层辩解说,“这是舆论一直以来的偏见。”当年他参与的中石油四川炼油厂,一共投资了一百六七十个亿,光防渗处理这一项,投资就花了好几个亿。
单看内部制度和规范,两桶油这些年确实着力甚多,2006年松花江污染事件后,中石油就要求全系统地建立环境委员会和环境管理部门,甚至对级别、人力配备、培训时间均有细致的要求。而行业内公认的HSE环境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石油更是早在1996年就引进建立。
但纸上制度往往在执行中屡屡失效。从环境管理上,层层分包,导致环境责任悬空。大连爆炸事故,两家承包商祥诚公司和辉盛达公司的不专业正是重要原因。也正是在此之后,承包商安全管理被纳入到HSE体系。
但是,这些亡羊补牢似式调整难以一时撼动央企沉重的肉身。“中石油内部关系过于复杂、管理层级相互交错、企业办社会职能突出、安全管理过于集权等问题,都是中石油事故频发的症结所在。”在2010年大连石化事故后,曾多次给中石油高级管理层上课的一位能源专家分析称。
近年来,两桶油不断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实现权力集中,却也导致系统反应迟缓,下属公司几乎丧失了应对自主性。李波说,在安宁石化项目的对话中,云南分公司的领导甚至不敢当面回答问题,他们说要全部记录下来向总公司反映。“3天以前我们再问,他的回答是,我们的问题还没有答案。还要等总公司。”
马军对此有深刻的体会。在他建立的污染记录数据库中,中石油、中石化的记录位列前茅,但他几乎从未得到过两桶油的任何回馈。唯一的一次沟通记录,用的还是英文,看起来,那更像是中石油的外商合资公司单方的行为,“外部的监督压力几乎完全被隔离,根本无从传递”。
法律诉讼层面同样未能充分传导监督压力。“我们远未达到‘史上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北京大学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汪劲说。
“在维稳逻辑下,由于环境诉讼涉及人数较广,极易被定为群体性事件。”多次代理环境诉讼的夏军律师感慨。这直接导致两桶油很难像国外的同行公司一样,感受到诉讼赔偿的压力。
更重要的是,要“抛弃国企就是国家利益当然代表的迷思”。李波说,在过去,NGO在监督央企项目的过程中,最常遇到的,就是要被扣上影响国家利益、破坏国家战略的大帽子。“一开始,他就将自己置于道德和正义的高地,根本不跟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