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仅一夜之间,加纳在中国就变得家喻户晓,媒体上的各种传闻、故事牵动着国人的神经。
截至6月10日,在加纳被羁押的169名中国涉嫌非法采金者被全部释放。同日,又有158名中国涉嫌非法采金者在中国驻加纳使馆帮助下撤离矿区,踏上回家的路。接下来,将有更多采金者陆续撤离加纳。
心有不甘淘金客
6月8日,加纳港口城市特马的天空阴蒙蒙的。正值周六,街上的车辆和行人较平时稀疏。41岁的广西上林籍采金工人李翔身着短裤,趿拉着拖鞋,在特马国际大酒店焦急等待。当地时间下午5点多,他就要乘坐阿联酋航空的飞机回国了。两天前才刚刚从移民局拘留所被赎出来,他回国的心情非常迫切,但是仍心有不甘。“如果不是这次打击,我还能多挣点钱。现在没办法了,非洲梦彻底破灭了。”他略带遗憾地说。
李翔38岁的同乡韦子明却另有一番打算:这几年他挣的钱几乎全部投资到被没收的设备上了,这么一走,多年打拼血本无归,国内贷款没法还。“我们几个合伙人准备再筹资金转战塞拉利昂,一定把失去的再赚回来。”韦子明告诉记者,如果风头过去,他们很有可能“卷土重来”。
加纳,这个曾被称为“黄金海岸”的国度,黄金产量非洲第二,尤其是沙金埋藏浅,开采简易,对淘金者具有很强吸引力。但是,加纳《矿产和采矿法(2006)》规定,该国面积25英亩(约合152亩)以下的小矿开采权只授予年满18周岁的加纳公民,外国人不能接受或购买小矿权,也不得从事小型金矿开采。可现实情况是,加纳人有牌照无资金,采矿证如同空文。加纳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普遍在20%左右,拥有采矿权的地主无力承受高额贷款利息。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从2006年开始,像李翔这样具采金传统的广西上林人开始携带资金和砂泵设备进入加纳淘金。从2008年开始,来加纳淘金的中国人急剧增加,除广西上林外,他们还来自湖南、福建等地,有数万人。他们一半左右既是投资者又是劳务人员,多以合股集资购买设备方式进行合作经营,其余为纯劳务人员。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人是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无合法居留签证),非法工作(无合法工作签证),属于加纳政府打击的“三非人员”。
韦子明就是在2010年春节过后,经人介绍,带着省吃俭用“抠”出来的20万元人民币来加纳跟别人合伙开金矿的。“我们很快就在一个地主的地上干起活来了。”他说,尽管要给当地部门几个小钱,但毕竟还算一帆风顺,投资不停扩大。平时在工地一吃完饭就去上工,每天工作8个小时,剩余时间就是用手机上上网,看看电视。虽然偶尔遇到打劫和警察敲诈,但是也没有动摇他干下去的决心。
加纳是民主制度和传统酋长制度并存的国家,尤其是在偏远乡村地区,酋长拥有较大的权力。因此,中国采金者一般与酋长合作,承包土地,双方分成。酋长为中国采金者提供开采便利,并帮助他们处理同当地政府和执法部门的关系。与岩金开采相比,开采沙金几乎没有技术含量,完全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而且中国人开采沙金的设备简单,效率高,来钱快。记者曾经访问过一家采矿点,中国采金者在挖好的矿坑内用水把矿土洗成泥浆,用水泵提灌经溜槽过滤,把金沙澄出,再熔成金块。
说到采金收入,韦子明坚决否认“一夜暴富”说法,“采金设备投资金额高,各方面支出也大。有很多人一直亏钱。”然而,对于打工仔而言,每月上万元人民币的采金收入与国内打零工的微薄薪水相比,已经相当可观。“到加纳的那一刻起,就想着多赚钱,能干一天是一天。”准备回国的采金工人张意全告诉记者。
采金也迅速带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针对采金客的酒店服务业、餐饮业等生意兴隆,挖掘机供应商遍地开花,徐工集团、三一重工、柳工、厦工、山推等公司都在加纳设有代表处或代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