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4月12日电 (记者魏圣曜、潘林青)记者12日从山东省黄河河务局了解到,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0.092元(每年4至6月)、0.085元(其他月份),上调为0.14元(每年4至6月)、0.12元(其他月份)。供农业用水价格暂不作调整。
山东省黄河河务局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黄河下游渠首工程和岳城水库供水价格的通知》,今后黄河供水时将区分“农业”和“非农业”两类,以改进供水服务质量,加强水费支出管理,确保水利工程水费“取之于水、用之于水”。
据介绍,由于历史原因和地域影响,黄河下游渠首水价一直处于过低水平,不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失去了应有的价格杠杆作用,造成供水工程长期亏损运行,维修改造困难,给防洪工程带来安全隐患。同时,黄河水资源紧张局面日益显现,浪费黄河水的现象屡有发生。
为了不增加农民负担,此次引黄水价调整明确,引黄供农业用水价格仍维持在每年4至6月0.012元/立方米,其他月份0.01元/立方米。
(原标题:黄河下游引黄非农业供水价格上调)
(原标题:黄河下游引黄非农业供水价格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