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2月28日讯 从上海市房管局网站获悉,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称将从严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并明确具体操作要求。
此通知中,上海首次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概念,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
此前,对于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上海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的传言,上海市房管局曾予以正面回应,强调这是业已实行的限购政策的一部分,称并非新政。
因而,此次通知的发布也就意味着,“居住满三年即可以等同上海户籍家庭”的解释作废。也就表明上海市曾经公开认可的持居住证满3年可买2套房的政策已经被正式叫停。【微讨论:你觉得中央调控楼市的目标是什么?】
另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称:多家房地产交易中心均表示该政策已被叫停,接到上海市房管局通知的时间为上周。
此次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明确操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的政策措施,按照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6号)的规定,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
(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 全文
沪府办发〔201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全面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坚持“两个体系,三个为主”的住房发展方向,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坚决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促进新建住房价格稳中有降,按照本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结合2012年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作如下通知:
一、扩大廉租住房政策受益范围,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一)按照2011年放宽廉租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政策,加快廉租住房的申请受理和审核配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二)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在原规定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老年夫妇、重大疾病患者、丧劳人员、烈属等优抚对象、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归国老华侨等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的基础上,将实物配租申请范围扩大到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2人以上(含2人)、人均住房居住面积5平方米以下(含5平方米)的家庭。
(三)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筹措力度,确保全年建设和筹措房源5000套,力争达到6000套。
(四)对在外环线附近的大型居住社区内、面向中心城区实物配租家庭供应的廉租住房房源,年内试行允许实物配租家庭在租赁居住满一定年限后,按照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相关政策,申请购买。
(五)探索建立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与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衔接机制,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营。同时,不断完善相关房源、产权和物业管理。
二、搞好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一)力争在今年一季度,对符合2011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准入标准家庭完成摇号排序和选房供应工作。
(二)积极开展、有序安排符合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准入标准家庭的申请受理,有条件的区(县)在今年3月启动相关工作,其它区(县)在今年上半年启动相关工作。
(三)完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申请供应机制,对部分已开工但尚未达到预售条件的房源,试行符合条件的家庭先申请审核、摇号排序,在房源达到预售条件后,按照规定选房购房。
三、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支持困难职工住房消费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功能,支持困难职工家庭住房消费。凡符合条件的本市职工家庭,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金或物业服务费。
(二)承租本市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金。
(三)居住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或符合低收入标准的经济困难职工家庭,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的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公布。
四、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明确操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的政策措施,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6号)的规定,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
(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五、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力度,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
(一)科学合理编制2012年全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力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其中,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
(二)在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等来沪务工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
六、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要全面、认真地执行中央和本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对政策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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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下一页为:【地方政府楼市微调措施一览】 及 【被叫停的部分地方政府楼市微调一览】
附表一:部分地方政府楼市微调措施一览
城市 |
时间 |
类别 |
促进楼市持续健康发展的相关措施 |
北京 |
2011-11-16 |
房源解禁 |
定向安置房“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交易时间不受5年的限制 |
2011-11-9 |
土地松绑 |
首宗地块取消配建要求,后配建要求避而不谈 | |
2011年11月以来 |
土地松绑 |
挂牌土地不再公告截止日期 | |
2011-11-25 |
税费优惠 |
对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使得更多刚需享受到契税减半优惠 | |
杭州 |
2011年10月以来 |
土地松绑 |
对土地配建条件避而不谈 |
2011-12-01 |
购房补贴 |
在经济开发区(下沙)注册、纳税和经营的企业员工(主要是企业管理层)首套购房发放补贴 | |
重庆 |
2011-11-15 |
购房补贴 |
重提购房退税,强调对首次置业补贴 |
成都 |
2011年10月以来 |
土地松绑 |
对土地配建条件避而不谈 |
武汉 |
2011-12-1 |
税费优惠 |
对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使得更多刚需享受到契税减半优惠 |
合肥 |
2011-12-1 |
公积金放宽 |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至45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至35万元。 |
南京 |
2011-10-28 |
公积金放宽 |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调整为6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
常州 |
2011-9-27 |
公积金放宽 |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调整为5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4万元调整至30万元。 |
吉林市 |
2011-11-9 |
公积金放宽 |
公积金贷款90m2以下首套房 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
长春 |
2011-11月 |
购房落户 |
对申请落户者的经济能力和购房面积不再要求 |
上海 |
2012年2月底前 |
住房标准 |
上海市普通住宅的新标准为:内环线以内总价调整为330万元/套以下,内外环之间调整为200万元/套以下,外环以外调整为160万元/套以下。意味着减税优惠 |
中山 |
近期 |
上调住房价格 |
广东中山市将商品房限价从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 |
天津 |
2月1日起 |
自2月1日起本市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标准再次进行了调整,满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在1.0以上、成交价格低于市场指导价三个条件,属于普通住宅。 |
附表二:被叫停的部分地方政府楼市微调一览
时间 |
事件 |
关键内容 |
2011.10.11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11日上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
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允许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
2011.10.11 |
关于暂缓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1年10月11下午23:24发布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综合评估政策影响,我局决定暂缓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1.11.11 |
成都房管局11月11日召集当地开发商开会 |
表达了两条政策变化:一是开发商可拥有网上签约时购房资格审核权;二是在全款付清的情况下,主城区家庭限购房屋套数由两套增至四套。 |
2011.11.21 |
成都市城乡住房管理局发布新闻稿 |
11月21日成都市城乡住房管理局发布新闻稿称,将继续执行原有限购政策。 |
2012.02.07 |
芜湖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 |
文件涉及保障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引导合理住房需求,尤其是对商品住房的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扩大了范围和额度。 |
2012.02.12 |
芜湖市发布关于《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暂缓执行的通知 |
考虑到该《通知》要求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完善之中,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该《通知》暂缓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