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1月29日讯 深交所昨日发布了《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意见稿称为进一步健全创业板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提高创业板市场质量,促进创业板市场长远健康发展,在研究借鉴主板、中小企业板和海外成熟市场退市制度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推出,网易财经邀请了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国开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程文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教授三位专家共同解读创业板退市新规。
吕随启表示上市之初有很多机构是突击入股,而突击入股的大多是有寻租能力的,但36个月所谓的“公开谴责期”实际上太长了,因为这36个月的公开谴责期会让这些当年有寻租能力的既得利益者有足够时间变现走人,换句话说,这个制度之所以轻描淡写,除了制度设计本身的原因以外,可能还有监管因素之外的其它因素来使它流于形式。
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出台,它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从这个制度所涉及的内容来看,其实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媒体和投资者对创业板退市制度充满了期待,但这个制度本身仍然还不够完善,需要监管层,市场上的投资者,包括有关各方共同努力提出更多的完善建议。好的上市公司并不是交易所培育出来的,交易所通过这样一个退市制度,一是可以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但另一方面可以给投资者提供风向标,告诉他哪些公司的风险行为是值得大家关注的,这样能使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更加清楚。
某一个企业上市不单纯是企业自身的行为,里面涉及到了诸多利益主体,因此一个企业上了市,它就成为了诸多既得利益主体的集合体,再让它退市,这些利益主体的行为都会阻挠它真正退市,最终结果就会造成退市很难。
以下为文字实录:
网易财经:吕随启老师,您怎么看创业板的退市制度?
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出台,它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从这个制度所涉及的内容来看,其实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媒体和投资者对创业板退市制度充满了期待,但这个制度本身仍然还不够完善,需要监管层,市场上的投资者,包括有关各方共同努力提出更多的完善建议。
这个征求意见稿出台以后,市场上有人认为太严了,也有人认为太宽了,大家之所以充满期待,实际是对于以前退市制度的执行没有达到大家的预期有关,现在创业板出台以后,三高问题愈演愈烈,大家希望有更严格的退市制度,但从增加的这两条内容来看,实际上它是流于形式的,一是股票的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要低于面值,股票面值大多都是一元钱,甚至还有一毛钱的,以上市公司海普瑞(音)为例,它的发行价148块钱,最高交易价180.88元,昨天收盘价29元多,复权(音)价大约是60,在大盘这么惨,跌到这个程度的情况下,如果再要达到退市标准,还需要再跌59元多,换句话说,与其说这个制度是退市制度,还不如说它是在明明白白地告诉创业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不用担心,不会退市。要达到这个退市标准,实际上是天方夜谭。
但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好的上市公司并不是交易所培育出来的,交易所通过这样一个退市制度,一是可以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但另一方面可以给投资者提供风向标,告诉他哪些公司的风险行为是值得大家关注的,这样能使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更加清楚。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在现行的利益结构下,相关制度都有,但实际都很难落到实处,比如创业板三高问题的形成,也就是说,上市之初有很多机构是突击入股,而突击入股的大多是有寻租能力的,但36个月所谓的“公开谴责期”实际上太长了,因为这36个月的公开谴责期会让这些当年有寻租能力的既得利益者有足够时间变现走人,换句话说,这个制度之所以轻描淡写,除了制度设计本身的原因以外,可能还有监管因素之外的其它因素来使它流于形式。
网易财经:吕随启老师,您认为它应该是多长时间的谴责期?有进有退是股市的基本原则,现在创业板上市两年,A股推出的时间就更长了,但近几年也没有一家真正退市的。现在我们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和之前的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有没有本质区别?这些年为什么A股没有一家退市的?本质原因是什么?
这不是多长时期的问题,如果我们把监管期延长到36个月,这三年之内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可以做的工作太多了,对于投资者来讲,心理等待的时间成本也太大了,有这36个月的时间,相关利益主体都有时间去妥善处理相关问题,这样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了。
退市制度之所以不能得到严厉的执行,实际上跟这些上市公司本身能够上市的内在动因是有关系的,咱们国家好多企业在上市的时候仍然跟指标制的行政控制联系在一起,哪些企业能上市、哪些地区的企业能上市、哪些行业的企业能上市,它会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部门之间的平衡、行业之间的平衡,这就意味着某一个企业上市不单纯是企业自身的行为,里面涉及到了诸多利益主体,因此一个企业上了市,它就成为了诸多既得利益主体的集合体,再让它退市,这些利益主体的行为都会阻挠它真正退市,最终结果就会造成退市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