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手机讯 5月28日消息,视频工具Vine和诸如野蛮男孩乐队(Beastie Boys)和嘻哈风乐队Notorious BIG之类的说唱者间有很多共通之处。和Hip-Hop一样,Vine也是一种收集文化的途径,它采用可能是几十年前的说唱者使用的合法策略。
Vine是一个将六秒的视频片断循环播放,并展示到社交媒体或网站上的工具。该公司归Twitter所有,在今年一月份发布产品,其视频已经成为翠贝卡电影节、美国参议院和市场营销的主要方式。
全新的视频混搭文化
Vine诞生是因为新的智能机技术,但它同时也复制了传统的混搭文化。特别是它反映了hip-hop艺术家在19世纪八十年代首创的事业,即从五花八门的源头吸取声音然后通过唱片传播出去,比如《Paul’s Boutique》和《Ready to Die》。
那些hip-hop唱片如今看来就是听觉艺术,标志着一种全新的音乐文化和形式。然而,版权收藏家们出现了,开始状告这些嬉皮士,这导致了关于文化与侵权的界限的长久争论,Hip-Hop文化虽然得到发展,但也因此大受挫折。
上个月,一段Vine视频引发了各种争端,这表明历史可能会重演,但是这次是以视频内容引起。争议产生于音乐巨星Prince以《数字千年版权法案》为依据,要求Vine撤除一段由粉丝发布的演唱会片断。该粉丝不反对Prince的撤除请求,也就是说,没有人判定这段六秒视频是否侵权,但如果法院真的接受该案,那么,裁决的过程恐怕就会步Hip-Hop文化的后尘。
6秒小片断和版权问题
20世纪90年代,Hip_hop艺人将他们使用的音乐素材称为“样品”。然而,版权所有者则称之为盗窃,并起诉这些音乐人。这一冲突产生了法庭对音乐的重要决定,但是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Vine.
最相关的先例就是Notorious B.I.G乐队和野蛮男孩乐队了。这两个乐队当时都涉及到著名的小样案件。
在Notorious B.I.G案中,田纳西州法院责令停售、停播《Ready to Die》唱片,并赔偿400万美元经济损失,而起诉的原因只是一段只有3个音符的喇叭乐节。上诉法院2007年维持原判。
法律专家蒂姆·吴(Tim Wu)当时解释道,诸如此类的案件总是很荒谬,因为版权所有方可能都不是一个音乐人,而只是在可疑情况下获得音乐版权的一人组成的公司。
相比之下,野蛮男孩乐队就显得幸运些,加利福尼亚上诉法院对该问题采取了更为理性的方式,判决在野蛮男孩的歌曲《Pass the Mic》中的一段时长6秒(和Vine视频的长度限制刚好一样!)的笛声小样侵权不成立。2005,最高法院拒绝重审此案。
然而,结局是今日我们仍然不确定时长多少的小样就会被判定为侵权。Twitter方面拒绝就Vine视频是否能以著作权法的“正当使用”权来获得庇护。但是,据熟悉该公司的人士透露把视频长度限制在6秒钟不是巧合。
新型视觉文化的寒冬
Prince撤下Vine视频的要求麻烦的地方不在于视频本身的消失,而是Vine和其他的视觉表现形式都可能面临着与Hip-Hop同样的命运。
野蛮男孩乐队发布《Paul’s Boutique》,其中充着丰满的朋克节奏,那时法律还处于一个灰色地带,没人起诉Hip-Hop艺人,但版权学者称,时至今日,诉讼威胁和天价的小样费用意味着没人会再制作一张像《Paul’s boutique》样的唱片了。
这也正是Prince案带来的危机,目前,我们享受着丰富的新图片,Vine视频和BuzzFeed的小图片被不断分享,然后再制作,再分享。如果律师开始向这一混乱的领域扔炸弹,那么这么辉煌的创造链就将很快被扼杀。
这是否意味着所有的Vine视频都该合理使用就很难说了。人们已经使用这一平台加工制作了很多原始的艺术作品,这该是版权法很鼓励的事。同样的,使用Vine做市场营销的大公司需要使用版权法保护自己的品牌。这一问题迟早都要解决。
然而,目前最大的任务是,在诉诸法律前找到一种方法解决此事。包括15万美元的损失赔偿金。国会需要立即重新审视版权法案,这一进程代表着保护和巩固视觉文化兴起年代的完善途径,而不是像Hip-Hop一样被扼杀。(小桥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