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精灵宝可梦”这个抓小怪物对战的游戏在全世界大杀特杀,要说其他厂商一点都不眼红显然是不可能的。再说游戏玩法本身并不受法律保护,只要能复制这样的基本架构再加入大量原创要素,也许就能从任天堂口中抢下一些地盘。进行类似实践的前有万代南梦宫的“数码宝贝”、后有Level 5的“妖怪手表”等等还算有一定名气的产品,当然不知名的更多,RPG大厂SquareEnix也曾推出过相似主题的游戏系列,这就是“勇者斗恶龙怪物篇”。
2006年12月28日登陆NDS平台的《勇者斗龙怪物篇:Joker(ドラゴンクエストモンスターズ ジョーカー)》是系列第四部作品,与之前几款相比淡化了“勇者斗恶龙”的LOGO造型,从宣传阶段开始就以暗色的“DQM”字母缩写作为侧重点,再加上全新的命名“Joker”,是一款在各个方面体现革新与进步的作品。
本作依然以怪物抓捕、养成以及战斗为主要内容,只不过制作阵容方面集结了制作人堀井雄二、人设鸟山明以及音乐椙山浩一这个“黄金三角”,力求在NDS掌机上呈现全新的游戏效果。具体来讲首先游戏的法术系统焕然一新,加入了大量全新的魔法;其次这是首款支持网络功能的“勇者斗恶龙”,在遇敌方式上也从以往的踩地雷式变成可见式,再加上昼夜系统、全3D画面等表面进步,让游戏给人的感觉与众不同。
游戏虽然流程相对并不长,但210头怪物的内容量足够玩家挖掘好几十个小时,更重要的是堀井雄二后来透露正是因为有本作的尝试,让他看到了NDS的巨大潜力,最终决定在该平台制作系列正统续作《勇者斗恶龙9》,这款“Joker”也因为其精良的品质获得玩家认可,最终近190万份的销量为前作的3倍,创造了系列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