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教育讯 工人日报报道,近段时间,国内诸多媒体对河北黄骅市“全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同时提高三级工资”一事进行了曝光,引发社会争议。尽管当地组织部很快给出回应,澄清干部退休均为自愿,且依然在编等事实,但依旧让人难以信服。而近日又有媒体爆出在其他地方的机关公务员群体中,同样存在类似现象,这不禁让公众对公务员提前退休制度的规范性产生了怀疑。
提前退休或离岗,也许出于“减员”、为年轻干部让位的考虑。可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公务员正常退休的年龄条件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公务员法》还明确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笔者所在的四川一个靠北的边远市,除为提前离岗的公务员提级涨薪外,就连科级干部也能一次性抱个二三十万元“提钱离岗”回家,只是尚未被媒体曝光而已。如此滥用权力的现象成为潜规则,是否是上级主管部门监管过程中的缺位和失职?
究竟还有多少公务员在“提钱离岗”?违反《公务员法》而让公务员“涨薪下岗”或“提钱下岗”,表面上是对公务员提前离岗的一种精神安抚和物资补偿,实际则是对纳税人血汗钱的挥霍。但愿这种依然浸染官本位的违规做法,能得到及时纠正,让“土政策”尽早消失。